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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又挖了将近两个时辰。中间歇了一次,喝了点水,啃了半块干饼子,然后继续。腐殖土被一点一点地挖开,参根的全貌越来越完整地呈现在面前。主根粗壮结实,须根沿着四面八方伸展,最远的一条从主根分出去之后又岔出了三条更细的须子,每一条的末端都带着米粒大小的白色须头,完整得像是刚长出来还没碰过土似的。
曹大林的手指已经有些僵了,但他不敢停,也不敢加快速度。他用签子把最后一块土从须根下面拨开,整棵参终于完全脱离了土壤,躺在一块干净的桦树皮上,芦头、主根、侧须、毛细须,一根不缺,一条没断。
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后背的衬衣已经湿透了。愣子也瘫坐在地上,一边擦汗一边盯着桦树皮上那棵参:“曹哥……这棵参少说有四十多年了吧?这芦头够粗的。”
“差不多。”曹大林拿小刷子轻轻刷掉参根上沾着的浮土,露出下面浅黄褐色的真实底色。参的外形端正匀称,芦头粗短,上面有七八个明显的节痕——那是参每年的生长印记,一个节痕就是一年。他数了数,芦头上有九个节痕,加上主根上那些细密的横纹,这棵参的年龄至少在四五十年以上。
他把参用红绳在芦头下方轻轻地系了一圈,然后用潮湿的苔藓把参根整个包裹起来,再用桦树皮卷成一个圆筒,把裹好的参放进去,两头塞紧了,揣进工具袋最里层。
“山神爷开恩。”曹大林站起身来,朝参秧原来的位置拱了拱手,蹲下身把挖出来的浮土填回坑里,抚平了地面,又拔了几丛旁边的杂草盖在上面,让那个坑恢复成原本的模样。愣子也学着他的样子,对着那个方向点头拜了拜。
“走吧,天不早了。”曹大林背起工具包。从进林子到挖完参,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大半天,光线从头顶斜向了西边,林子里的阴影开始拉长变浓。山虎站起来抖了抖毛,走在前头带路。青翅从椴树枝上飞回曹大林的胳膊上,收拢翅膀,金色的眼睛眨了一下,像是也在为刚才挖到的那棵参满意。
两人跟着山虎沿着溪流往下游走。走了大概两里地,天就快黑了,光线从树冠缝隙里透进来,把林子里的阴影拉成一道一道的长条。曹大林看了看地形,在桦树皮地图上找到了自己刚才刻下的记号,确认方向没错,继续往前走。又走了半个多时辰,远远地看到了次生林的边缘,透过稀疏的树影能看见外面泛着灰白色的天空——那是玉米地的方向,是屯子,是家的方向。
愣子松了一口气:“出来了,总算没再迷路。”
“记住了,顺着水走,不要抄近路翻山。”曹大林把地图收进口袋里,“这片林子以后还得来,老赶叔说南沟不止一个参窝子,咱以后慢慢找。”
出了老林子,天色已经完全暗了。屯子里亮起了星星点点的灯火,夜风从玉米地那边吹过来,带着庄稼叶子和湿润泥土的气息。山虎走得更轻快了,尾巴翘着,步子比在深林里的时候放松了许多。青翅在曹大林的胳膊上已经把脑袋缩进了翅膀里,开始打盹了。曹大林的腿走得有些酸,但工具袋里那棵用苔藓裹好的参稳稳地贴着后背,那一点重量让他心里踏实极了,每一步都踩得实实在在。月亮还没升起来,但他心里有一盏灯亮着,照着回家的路,也照着往后更长更远的日子。
南沟那棵五匹叶挖回来之后,曹大林在家歇了两天。春桃用苔藓把参重新裹了一遍,放在阴凉的柜子里养着,每天都掀开桦树皮看一眼,确认参须的水分还在。山虎也歇了两天,趴在狗窝里睡得昏天黑地,连曹大林出门遛弯都不跟着了——老林子那趟把它也累得不轻,四条腿虽然还能跑,但眼神里那股子兴奋劲儿明显淡了,像一根被拉过头的皮筋正慢慢往回缩。
愣子倒是歇不住。第二天一早就跑来了,蹲在曹大林家的门槛上,手里捧着那棵五匹叶参的干苔藓看了又看,咋咋呼呼地感叹了一通:“曹哥,你说这参在地底下长了四五十年,咱俩挖俩时辰就把它请出来了,山神爷真给面子。”曹大林正在院子里劈柴,头也没抬地说:“山神爷给面子,你就别整天把它捧在手心里,让它安生待在柜子里。等晒干了卖个好价钱,比啥都强。”
第三天早上,曹大林吃完早饭,把柴刀磨了磨,招呼愣子:“走,再去南沟转转。上次咱们只在溪边那一片挖了,老赶叔说的另一条参路还没去看。”
愣子二话没说就跟着出了门。这次没带青翅,让它在家歇着,只带了山虎。山虎歇了两天精神头回来了,走在前面尾巴翘得高高的,步子又快又稳,像个熟门熟路的老向导。
两人从屯口出发,沿着上次走过的路线穿过玉米地、次生林,到了老林子边缘。曹大林没有急着往深处走,而是在老林子边缘的一片缓坡上放慢了脚步。这片坡地地势朝南,阳光充足,但头顶又有几棵高大的椴树遮阴,形成了一个半阴半阳的过渡地带。地面上的腐殖土厚实松软,踩上去微微陷下去,脚底能感觉到泥土底下树根的起伏。坡地上长着茂密的蕨类植物和野草,叶片宽大,颜色油亮,长势比老林子深处的东西还要旺盛。
“老赶叔说,参有时候长在林子边缘,不一定要往最里头钻。”曹大林蹲下来,用手拨开一丛羊胡子草的叶片,看了看地面。土壤表层有一层薄薄的落叶,底下是深褐色的腐殖土,土质细腻松散,能闻到一股淡淡的甜味——那是富含腐殖质的土壤特有的气息。
山虎在坡地上来回跑了几个来回,没有发现异常动静,便蹲在一块大石头旁边,伸出舌头喘着气。曹大林把猎刀抽出来,慢慢地在坡地上搜索起来。他弯着腰,目光一寸一寸地扫过地面上的植被,辨认着每一种草的叶片形状,脑子里过着老赶教他的那些识别方法——山参的秧子长得和周围杂草不一样,叶片比普通草更厚更亮,颜色更深,主茎挺拔,不像别的草那样东倒西歪。
愣子也学着他的样子,弯着腰在坡地上慢慢走,眼睛紧盯着脚下的每一寸草丛。两人像两个在地里寻宝的孩子,从坡的这头走到那头,又折回来换一行再走。
大约过了一顿饭的工夫,愣子忽然停住了。他蹲在一棵大椴树的根部旁边,拨开一丛野草,声音带着一丝压制不住的上扬:“曹哥,你过来看这个!”
曹大林快步走过去。顺着愣子的手指看去,椴树根部偏南的一侧,腐殖土表面冒着一根深绿色的细茎,茎上分了四个枝杈,每个枝杈上顶着五片叶子——四轮叶片,齐整整地伸展开来,像一只巴掌平放在地面上。叶片边缘的锯齿又细又密,叶脉深陷,在正午的光线里泛着一层暗绿色的油光。叶片的中心位置,几粒参籽已经红了,朱砂色的果实在深绿色的叶片衬托下格外醒目,像是有人在那丛草上点了几个小红点。
“四匹叶。”曹大林蹲下来,用手指轻轻托起一片参叶,看了看叶片背面细密的绒毛和清晰的叶脉,“正经的四匹叶,参龄不比上次那棵差多少。”
愣子的手有点抖:“曹哥,咱运气也太好了,这才隔了两天又碰上一棵!”
“运气好归好,活还得好好干。”曹大林把工具包放下来,取出红绳和鹿骨签子,“这棵参长得比上次那棵还讲究,你看它的位置——背靠椴树根,前面是片开阔地,阳光从侧面照过来,不多不少,正合适。这种位置的参,须根一般都比别处的长。”
他系好红绳,照着老赶教的法子,先在参秧周围清理出一块空地,然后用签子在外围试探性地探土。这棵参的根系比上次那棵浅一些,浮土层大约四寸深就触到了主根的顶部。曹大林用签子拨开那层薄土的时候,浅黄褐色的参冠已经露出来了,圆润饱满,像一枚刚刚出土的嫩姜。
“愣子,你从这边下签子,轻点,这棵的主根离地面近,别戳破了皮。”
愣子应了一声,在参秧的另一侧蹲好,小心翼翼地用鹿骨签子拨开土壤。两人配合得比上次默契多了,一个从左侧清土,一个从右侧探根,动作同步而轻缓,签子在腐殖土中穿梭的时候几乎没有声响,只有偶尔碰到小石子时发出的细碎沙沙声。
挖到参根中部的时候,曹大林发现了一条异常的须根。那条须根从主根侧面分出来之后没有像普通侧须那样斜着向下延伸,而是弯了一个近乎直角的弧度,朝着椴树根的方向拐了过去。他用签子顺着须根的方向轻轻探了探,发现那条须根一直延伸到了椴树根系的下方,在粗壮的树根之间蜿蜒穿行,末端的须头被几块小石头挡住了。
“这参会拐弯,去找树根了。”曹大林轻轻说了一句。这棵参生长的时候,根须延伸碰到了石头的阻力,就顺着石头的边缘转弯,往更松软的树根缝隙里钻。这种参的须根往往比直着长的更粗壮、更有韧性,是多年生长自然积累的结果。他用手轻轻拨开树根旁边的一层浮土,果然看到了那条须根绕过石头的轨迹,灰白色的须身弯曲成一道弧形,伸展了将近一拃长才在腐殖土深处分出了三条更细的毛细须。
愣子那边也挖出了几条侧须,每一条都完整地从腐殖土里剥离出来,末端带着米粒大小的白色须头。他用小刷子小心翼翼地刷掉须根上沾着的细碎土粒,露出须根本来干净光滑的表皮,一根根捋顺了,让它们平躺在桦树皮上。
两个时辰之后,整棵参完全出土了。主根比上次那棵五匹叶略细一些,但芦头粗壮,上面有七个明显的节痕,参龄大约三十多年。主根两侧伸展出五条侧须,每一条都完整无损,最长的近一尺,从主根延伸出去后又在末端岔出更细的须子,分布均匀,舒展自然。参的表皮是浅黄褐色的,纹理细密,用手摸上去有一种滑润的蜡质触感。
曹大林用潮湿的苔藓把参根轻轻包裹起来,再用桦树皮卷筒装好,放进工具袋里。然后他蹲下来,把挖出来的浮土填回坑里,用手掌拍平实了,拔了几把野草盖在上面。做完这一切,他站起来,朝着参秧原来生长的方向轻声说了一句“山神爷开恩”,然后郑重地拱了拱手。
愣子也在旁边学着他,双手合十拜了三拜。拜完了,他把手套上的泥土拍了拍,跟曹大林并排站着,看着地上那个已经被重新填平的土坑,低声说:“曹哥,我觉着咱这一年运气格外好。”
“不是运气好,”曹大林把工具袋背好,看了一眼椴树底下那片被抚平的地面,“是咱守规矩。不贪、不急、不毁了参根,山神爷心里有数。”
山虎从石头旁边站起来,抖了抖毛,朝他们叫了一声,像是在催他们赶紧走。太阳已经开始往西边偏了,林子边缘的光线从亮白变成了暖黄,几缕斜阳穿过椴树叶子的缝隙投在两人身上,把他们的影子拉得细长。曹大林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浮动着松脂、野草和泥土的气味,混在一起,浓淡正好,像一杯陈年老酒打开盖子时涌出来的那股陈香。
两人沿着来路往回走。山虎走在前面,步子轻快,尾巴左摇右摆的,像在给他们带路。愣子走在曹大林旁边,脚步比来时沉了一些,但脸上的笑一直在。他隔一会儿就回头看曹大林背上的工具袋一眼,像是在确认那东西还在,然后咧嘴笑一下,又转回去走路。
“愣子,”曹大林忽然开口,“这棵参你带回去,让你爹收好。”
愣子脚步顿了一下:“曹哥,这是你找到的,我……”
“是你先看见的。你蹲在那儿喊我的时候,参就在你手边,你要是不喊我,自己挖了也没人知道。”曹大林拍了拍他的肩膀,“咱俩不分你我。这棵参归你,卖了的钱你自己收着,攒够了娶媳妇的本钱。”
愣子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喉咙里像堵了什么东西。他停了一下,使劲眨了两下眼,低下头继续走路,走了一段才闷声说了一句:“曹哥,你比我亲哥都亲。”
曹大林没说话,只是笑了笑,伸手在他后脑勺上拍了一下。两人沉默着走过了玉米地,走过了次生林,走进了屯口被炊烟笼罩的暮色里。屯子里飘着各家各户晚饭的香气,有人家在炖豆角,有人家在烙饼,有人家在炒蘑菇,各种气味混在一起,被晚风裹着送到鼻子里,勾得人肚子咕咕响。
春桃正站在院门口张望,看见两人回来了,松了口气:“正想着要不要去屯口迎你们呢。挖着了?”
“挖着了,四匹叶,三十多年的。”曹大林把工具袋递给春桃,“先放柜子里养两天,等定好了形再晒。”
春桃接过工具袋,没有急着打开看,而是先转身进了厨房:“饭好了,炖了一锅野鸡蘑菇,馏了饼子,赶紧洗手上桌。”
院子里飘着野鸡炖蘑菇的浓香,掺着葱姜蒜爆锅的焦香气,在暮色里一圈一圈地散开。山虎趴在狗窝门口,把头搁在前爪上,闭着眼,鼻翼一抽一抽地闻着厨房飘出来的香味。曹大林和愣子蹲在井台边上,就着凉水洗了手,哗啦啦的水声和着屋里的锅铲声、春桃哼唱的小调声、远处谁家孩子追逐打闹的笑声,把这一天的疲累冲得干干净净。曹大林洗完手站起来,甩了甩手上的水珠子,感觉这一天的奔波和几个时辰蹲在地上精细挖参的辛劳,都在这一刻化作了心里一股温热的满足感,像灶膛里还在燃着余温的柴火,不用添柴也能暖上一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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