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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第1页)

金红玫顶着祝老板干女儿的名头,在长安旅社做了前台。陈元罡也从她身上学到了一个道理——无依无靠的人要活下来,就得让自己被利用。

祝老板供她食宿,她又用私下表演的钱买了胭脂水粉和衣服,招招摇摇地往长安旅社前台一站,满街的男人便向蜂蝶一般被盛开的花吸引。以往,并非所有墨尔本的华人都在唐人街。但自从金红玫来了,哪怕是在墨尔本郊区农场做事的华人,每月也要找出一天时间,穿戴齐整,来长安旅社喝口茶。金红玫则提着裙角在男人间穿梭,由男人为她点烟,而她夹着烟大笑,仿佛她就合该生于这花团锦簇之间。

出乎陈元罡的预料,金红玫的语言天赋很好。来了不到三个月,便学会了粤语。闽南话么,也能讲。来的客人说什么口音,她便说什么口音。风情摇曳的女人说着乡音,更让这些顾客流连忘返。

陈元罡有一次与她聊起,她便伸出手指对他回忆:

上海话么,那是从小讲到大的,江浙一带的人都能聊得起。粤语和闽南话,来这边三个月耳濡目染,并不难。至于英语,是有人教过她些简单的,其余的出国后,与人说着说着就学会了,不过语法都是乱讲的。

“最初是谁教你?”陈元罡问。

金红玫那时正为自己染指甲,她吹了口气,神色忽然变得寡淡。

“是个混账东西。”她说。

“金小姐,”陈元罡又问她,“等仗打完了,你会回上海吗?”

金红把染了指甲的手搁在桌上,另一只手往嘴里递烟,示意陈元罡给她点。她吸了口烟,淡声道:“或许会回,也或许不会了,我一时也想不起有什么人值得我回。你要回去么?你不是说,你的亲戚都在灾荒年死绝了么?”

“是的,是都死绝了,”陈元罡茫然点头,“可是……我很想念故乡的土地。”

金红玫笑出声来。

“那等你老了,就让他们用船给你运来几罐台山的土,”她说,“你装在青花瓷瓶子里,瓶子放在家里,把它当成你故乡的土地。”

“那我也叫那个人,帮金小姐运来些故乡的泥土。”陈元罡很恳切。

“也可以,不过哪里是我的故乡呢?”金红玫说,“我是难民,一打仗,就从东北逃去了北平。待了没多久,又从北平逃去了上海,最后被家里人卖进歌舞厅,才来了这里。算了,或许我就是株野草吧,哪里的土地,也能长野草。”

陈元罡觉得她像生于锦绣的花,她却说自己是无根的野草。旅社门外又来了为抗战募捐的华侨团体,金红玫一手夹着烟,一手在晾指甲,让陈元罡把客人塞给她的澳币拿出去,以祝老板的名义。

金红玫与陈元罡说话的样子,和别的男人不同。或许是陈元罡年龄还小,脑海里生不出那些龃龉念头,对她好,也是当做对朋友的好。有一次金红玫说她近来总是半夜饿,陈元罡便每日从家里偷一份炒河粉,趁着夜色送来长安旅社。日子一久,金红玫腰围渐涨,她便私下凶他:“少放些油吧!”

于是陈元罡干脆自己半夜来炒,放少少的油。不过他实在厌恶这道菜的味道,做了半年,进步有限。

战况断断续续地来,华文报纸隔日由悉尼一家华文报社送达墨尔本,唐人街的男人们便聚在一起高谈阔论。有人在想办法筹款,有人义愤填膺,也有人说起风凉话。总是有新的面孔出现,也有旧的面孔忽然消失。在这新人旧人之间,陈元罡16岁了。

那日的晚饭,父母特意为他做了不是河粉的饭,陈元罡却高兴不起来。

或许是受了其他西人学校的影响,陈元罡所在的这所华文学校,男孩子到了16岁,会被准许参加秘密举办的兄弟舞会,每个人都要带着舞伴前来。

陈元罡是没有舞伴的,他一直猜测自己是他们学校最穷的学生。其余男生显然也是这样认为的,随着舞会时间渐近,时不时便来揶揄他:“元罡,你寻到舞伴了吗?不然,我将我家中除草的女工介绍给你吧!”

有一次问急了,他一时冲动,脱口而出:“谁说我寻不到舞伴?我早已邀请好了!”

围观的哄笑声从学校响到唐人街,吵得陈元罡心烦意乱,连那晚的炒河粉都做焦了。金红玫吃得直皱眉,筷子一放——这怎的退步到比第一次还难吃了?

她要走,陈元罡急忙道歉。金红玫抱着手臂看向他,月色照着一张因为没填饱肚子而冷若冰霜、又美艳动人的脸。

陈元罡看了那脸一会儿,忽然有了主意。

金红玫起初自然是不答应。

虽说来了国外落魄了,可她当年也是百乐门的台柱子,被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拉去舞会,算什么样子?可陈元罡似乎把她当成救命稻草,日日求,夜夜讲。为了讨她欢心,连炒河粉的技术都一日比一日精进,到后来,甚至比他父母白日卖得更好吃。

金红玫恨自己馋嘴。真是要拴住女人的心,先拴住女人的胃。她堂堂一个唐人街交际花,为了一口宵夜,竟然迟迟说不出拒绝的话。陈元罡求她求到舞会前夜,两人坐在黑灯瞎火的旅舍大堂,他可怜巴巴地问:“金小姐,我都给你带了一个月的炒河粉了。那件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呀?”

金红玫低头,看着陈元罡刚从唐人街尽头端过来的炒河粉。

经过一个月的历练,陈元罡这道菜已经做得河粉劲道,韭黄爽脆,分明泛着油光,入口却丝毫不腻。她金红玫吃人嘴短,眼见窗外-->>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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