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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五岁那年,尼尔森太太在我的钱包里发现了一包香烟。
当时我走进厨房,一眼就看出:我不知怎的惹她不开心了。她比平常更加安静,有种伤心欲怒的模样。我纳闷自己是否在做白日梦,于是搜肠刮肚地寻思着今天上学之前说错过什么话,办错过什么事,居然惹她难过。我连想也没想过那包烟——那是我的朋友朱迪·史密斯的男友在镇外的埃索加油站买给她的,她顺手递给了我。
尼尔森先生进了厨房,我们坐下吃晚餐,尼尔森太太把那包好彩烟从餐桌上向我推过来。“我在找我的绿手套,以为是你拿去用了,结果找到了这个。”她说。
我抬眼望着她,又望望尼尔森先生——他举起刀叉,正把猪排切成小块。
“我只抽了一支,尝一尝。”我说道,尽管他们一眼就能看出那包香烟已经所剩无几。
“你从哪儿弄来的?”尼尔森太太问。
我想告诉他们是朱迪的男朋友道格拉斯给的,但我明白把别人搅进这摊浑水只会更加糟糕。“这是……试试而已。我很不喜欢抽这东西,害我咳个不停。”
她对尼尔森先生挑挑眉毛,我看得出来,他们已经想好怎么罚我了。养父母只能拿一件事罚我——每星期日下午,我都会跟朱迪一起去看电影,因此接下来两个星期,我只能待在家里,还要忍受他们俩不作声的责备。
从此以后,我认定:惹恼养父母的代价实在太高了。我不会像朱迪那样从自己的卧室窗户爬出去,沿着水管溜下楼。我会乖乖上学、在店里干活、帮忙准备晚餐、做好家庭作业、上床就寝。我会偶尔出门跟男生约会,通常是四人约会,或者成群结队。其中一个名叫罗尼·肯的男孩对我尤其钟情,还给了我一枚定情戒指。但我很担心自己的举动让养父母失望,因此见到任何出格的苗头都一概避开。有次约会后,罗尼想要吻我道别,他的嘴唇刚刚挨上我的唇,我就唰一下抽了身。没过多久,我就把戒指还给了他。
我一直隐隐有种担心:说不定什么时候,索伦森先生就会出现在门前台阶上,嘴里告诉我,尼尔森夫妇认定我花的钱太多,惹的事太多,要不就让人失望透顶,于是已经决定不要我了。在梦魇中,我独自一个人待在火车上,正前往茫茫荒野,或者正身处干草堆,找不到出路,不然的话,我便正在大都市的街道上穿行,凝望着每扇窗口的万千灯火,望见屋里的户户人家,其中却没有一个是我的家。
有一次,我无意中听到一个男人在柜台旁跟尼尔森太太闲聊。“我太太让我来店里买点东西,我们教会正在为某个乘孤儿列车来的小子凑一篮子东西呢。”他说,“还记得那些列车吗?以前会载着一堆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经过这里?我曾经去奥尔本斯的格兰其礼堂见过他们一次,可怜兮兮的小家伙。总之,这小子真是撞上了一连串霉运,先是被收养他的农夫打得够呛,后来收养他的老太太又去世了,那小子又落得个无依无靠。真丢人呢,居然把那些可怜的孩子送出去自生自灭,指望大家照顾,好像我们没有家累一样。”
“嗯。”尼尔森太太不置可否地说。
我往前凑了凑,想知道他是否在说“德国仔”,但又转念一想,眼下“德国仔”已经十八岁了,足以自己谋生。
快满十六岁时,我环顾着店里,发现自从我来到这儿,它就几乎没有变过;但我们大可以想些办法让它变得更棒。法子还真不少。首先,跟尼尔森先生商议过后,我把杂志挪到了商店的前方,靠近收银台。洗发水、乳液和香脂原来摆在商店的后方,我把它们搬到了药房附近的货架上,这样一来,配药的人们也可以顺便买点膏药和软膏。女性用品区的存货少得让人发愁——这倒不奇怪,因为尼尔森先生对此一窍不通,尼尔森太太又不感兴趣(她偶尔会涂涂口红,但看上去总像是随便挑了一支,匆匆了事)。我还记得大家在墨菲太太家没完没了地聊长袜、吊袜带和化妆,于是提议店里扩充女士用品区,比如买个转盘式货架,摆上某家供应商的有缝丝袜和无缝丝袜,再在传单上打广告。养父母将信将疑,但第一个星期商店就卖光了所有存货,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尼尔森先生把订单翻了一倍。
我想起范妮曾经说过,就算手头不宽裕,女人们却仍然希望打扮得漂漂亮亮,于是说服尼尔森先生订了些廉价的小玩意儿、闪闪夺目的珠宝饰品、全棉平绒手套、塑料手镯、五颜六色的印花丝巾。学校里有几个女生经常吸引我的关注,她们比我高一两个年级,家境优越的父母会带她们去双城34买衣服。我留心着她们爱吃什么,爱穿什么,爱听什么样的音乐,爱什么样的汽车,追什么样的电影明星。我把这些点点滴滴搬回店里,好似喜鹊搜罗碎片和树枝。如果其中有个女生换上了新颜色或新款的皮带,或者把一顶平顶圆帽歪着戴,那到当天下午,我就会查遍店里供应商的产品目录,找到类似的设计。我从目录里挑出跟这些女生相像的模特,一个个有着两弯纤纤细眉、玫瑰般的娇唇和柔软起伏的秀发,再给她们装扮最新的款式和颜色。我挑出那些女生喜爱的香水,比如伊丽莎白·雅顿的“青青芳草”。商店会把这些款跟那些最受欢迎的流行款一样屯上一批货,比如JeanPatou(香水品牌)的“喜悦”和娇兰的“午夜飞行”香水。
随着业务增长,我们把货架凑近了些,在过道尽头竖起了专门的展架,上面摆满乳液。隔壁名叫里奇氏的珠宝店关门歇业时,我说服尼尔森先生改装并扩建了我们的商铺。库存不再放在店后,转而放进了地下室,店面也被分成了不同部门。
我们的商店一直坚持低价,加上每星期打折和发放纸质优惠券,价格就更低廉了。商店设立了分期付款机制,好让人们分期购买昂贵商品,还设置了冷饮柜台,好让大家有个久待的地方。没过多久,商店的生意便蒸蒸日上。在一片萧条之中,我们商店的生意似乎是唯一一宗欣欣向荣的生意。
“你的眼睛是你身上最漂亮的地方,你知道吧?”念中学最后一年的时候,汤姆·普莱斯在数学课上告诉我,同时俯身越过我的课桌端详我的双眸,轮番凝望我两只眼睛,“有点棕,有点绿,还有点泛金色。我还从来没有在一双眼睛里见过这么多颜色。”他的目光害得我很不自在,但当天下午回家以后,我却凑近浴室的镜子,盯着自己的眼睛打量了好一会儿。
我的头发再也不是当初的黄铜色了。多年来,它变成了深赤褐色,恰似落叶的颜色。我剪了个时髦的发型(至少在我们镇上算时髦),正好齐到肩膀。等到开始使用化妆品,我还发现了一件事:迄今为止,我一直将自己的往昔看作一串毫无联系的转变,从爱尔兰的妮芙到美国的多萝西,再到转世的薇薇安。一重重身份被投射到我身上,刚开始颇不合体,就像一双你必须先硬塞进去的鞋,稍后才会合脚。但有了红色唇膏,我却可以打造出一副崭新的面具(也是暂时的面具)。下一次要变成谁,现在由我说了算了。
我跟汤姆一起参加了返校节舞会。他带着一串腕花来到我家门口——一朵饱满的白色康乃馨加两朵娇小的玫瑰。我的礼服裙则出自自己之手,是用粉色雪纺按金吉·罗杰斯在《欢乐时光》里穿的一条裙子缝制而成的,尼尔森太太还把她的珍珠项链和配套耳环借给了我。汤姆一直显得和蔼温厚,直到他从他爸爸那件有点嫌大的西装外套里摸出了一瓶威士忌,结果喝得酩酊大醉。他跟另一个毕业班学生在舞池里扭打起来,害得他自己和我都被赶出了舞会。
到了星期一,十二年级的英语老师弗莱太太在课后把我叫到了一旁。“你为什么要把时间浪费在这种浑小子身上?”她责怪道。弗莱太太敦促我申请州外的大学,比如她的母校——马萨诸塞州的史密斯学院。“你的人生将会更加广阔。”她说,“薇薇安啊,你不希望如此吗?”虽然她的好意让我受宠若惊,我心里却清楚自己永远也不会走那么远。我不能离开养父母,他们已经非常依赖我了。再说,尽管身边是汤姆·普莱斯这种浑小子,对我来说,人生却已足够广阔了。
高中一毕业,我就开始管理商店。我发觉自己不仅适合这份工作,而且还挺中意(我在圣奥拉夫学院念会计和工商管理课程,但课程都安排在晚上)。我雇用人手(现在总共有九个人了),还负责很大一部分订货。晚上我则与尼尔森先生一起复核账目。我们共同管理员工、安抚顾客、扶植供应商。我一直设法谋求最优惠的价格、最吸引人的商品、最新鲜的货色。尼尔森公司是全县首家出售直立式电动吸尘器、搅拌机、冻干咖啡的商店。我们从未这么忙碌。
跟我同一个毕业班的姑娘们会到店里来,挥舞着一颗颗钻石,仿佛炫耀的是至高无上的荣誉军团勋章,仿佛她们已经达成了一项重大使命——我猜吧,她们也确实这么想。但在我眼中,那条路却只通向为某个男人洗衣服,做家事。我完全不想跟嫁人扯上半点关系,尼尔森太太也颇为赞同。“你还年轻,用不着着急。”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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