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班委说这些话的时候,沈墨正托腮看着黑板发呆,却冷不丁被点了名。
郑雯指着沈墨喊了起来:“让沈墨去!她声音好听!”
沈墨呆了呆,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有些纳闷地问秋安媛:“我的声音好听吗?”
秋安媛算是个诚实孩子,至少在评判宿友的时候都只说真心话。平时看见沈墨穿的衣服或者涂的口红有问题,都会非常直接地指出来,告诉她这样不好看,甚至还阻止了沈墨想要弄金色卷发和把指甲涂成嫩粉色的荒唐举动。
卷发适合有时尚气息的人,沈墨本人只适合简约风格的打扮,留着直发就很好,如果非要去烫头发,不仅不显的美观,反而老气。至于金色头发和嫩粉色美甲这种套餐,只有黄种人里面肤色较白的那一类才能够驾驭。沈墨的皮肤还没有彻底摆脱军训时所带来的黑,若是再顶着一头亮眼的金发和十个浅粉色的手指甲,只会让她看起来更黑甚至土气。
在打扮这一方面,沈墨算是个能够虚心接受意见的人,每次都会认真思考秋安媛的话并做出改变。
秋安媛也并非只会指出沈墨的错误,有时候看到她背了一个好看的背包或者买了形状可爱的玩偶,也会赞扬几句。
这一回,被问到的秋安媛认真地说:“她说的没错,确实好听呀。”
沈墨仔细思考了一会儿,自己在上高中的时候也有人这么说过,并建议自己去做声优。
这样一想,沈墨却是觉得更加纳闷——既然自己声音还行,为什么录音机里面自己的歌声那么难听???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助辅见沈墨没有反驳的意思,当即把事情定了下来:“好,那就沈墨吧。”
等这股惊讶劲过去了,沈墨又兴奋起来。对于别人来说,这是一件麻烦事,对于她来说,却是一个展现自己的机会,也是为班级争光的机会,自己务必要好好表现,绝不给大家添乱。
第37章一束光所造成的社会性死亡
沈墨算是个热爱参与集体活动的人,当然前提是她自己感兴趣,如果意外接受到了特殊一些的任务,必然会在排练的时候全力以赴。
在沈墨高二的时候,年级曾举办一场以班级为单位的诗朗诵比赛,班主任和班委商议过后,决定选出四名表现出色的同学站在前方,带领大家朗诵。
若是别的事,沈墨早就缩起来了,可朗诵是她从小到大的爱好,在这个时候就忍不住想毛遂自荐,在班主任还没下决定之前在老师下班的路上跳了出来,说明来意之后,在老师的同意下自己念了一段。
沈墨来之前自己练习了十几次,都没出什么纰漏,大概是见到老师有些紧张,过程中出了点小小的差错,感情没有酝酿到位,但这也足以说明她能力不行,毕竟心理素质就是实力的一部分。
老师思考一阵,说他要再一阵子,再做出最终的决定。
当时的沈墨知道自己表现的不够好,觉得老师这样的说辞其实就是觉得自己不行,是为了给自己面子才没有直接说出来。再加上第二天老师同时喊了四个同学去办公室谈话,沈墨就这么认定自己彻底失去机会,整个人都丧气了许多。
在之后的排练中,大家都比较佛系,班委怎么安排就怎么做。也有些同学比较主动比较有主动,大概三四个人的样子,和班委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怎么排练才会有更好的效果。沈墨也有自己的见解,但她不想出声,心想自己既然已经落选,中规中矩地和大家一起朗诵,不给大家拖后腿就行,实在没必要再做出什么出色的举动。更何况她提出的建议也未必真就是什么优秀的点子,说不定还会惹人笑话。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几天,大家每次排练的时候班主任都会过来看上一会儿。这一次,班主任照例过来巡查,却是直接走到了站在一边的沈墨身边,有些纳闷地问她:“你不是说要带领大家朗诵吗?为什么不参与讨论?”
沈墨那一瞬间的反应不亚于被人硬生生地按入冰水,从头冷到脚,沉重的后悔和自责从心底蔓延而出,遍布全身,凝结成冰霜。
她这个时候才终于反应过来,当时老师说的要再观察一下,真的就只是字面意思,如果当时就准备淘汰自己,也不至于在这个时候专门走过来问自己这样的问题!再仔细想想,老师如果当时就已经定下朗诵人选,怎么可能这几天都由着学生们自己排练讨论,也不出来主持局面或者是宣布带头人的名单。
沈墨后悔到肠子发青,自己这个时候想要再争取,几乎已经是不可能了,有其他同学珠玉在前,自己就是个表现普通还整日垂头丧气的蠢孩子。如果她从一开始就认真做事,对班级活动倾尽全力,未必没有机会,可是她是一个功利的人,只有在认为自己还有机会的时候才会拼尽全力地做事。
后来老师果然也没有选她,而是选择了在排练和讨论中最为出色的同学。
这件事如同猛烈的狂风,将她心中那关于“只有别人看重我,我才会好好做事”的固执思想吹散了大半,而她也逐渐意识到,她不单单是为了集体而表现,也是为了自己,哪怕只是为了自己,都应该展现出自己最优秀的一面。
时间线回到现在,沈墨开始了紧张的准备。
首先是自己朗诵的片段,要背下这一段并不难,也不用担心忘词之类的事情,毕竟沈墨在背诵古诗词方面的能力还算优秀。关键是大家都觉得沈墨就这样一个人拿着麦克风上场有些怪怪的,沈墨想了想,觉得有些道理,于是把这段诗抄写在新买的本子上,上台之后对着本子念一会儿,看一会儿台下的观众。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年年雪里 重生之丑夫当道 和爱豆一起旅行的日子 凤本为上 重生后,我靠玄学成为豪门团宠 诸事皆宜百无禁忌 [综漫]在横滨的团宠生涯 [综漫]让你们社长入赘我本丸 黑化老公和儿子终于找到了重生的我 快穿之糟老头 想把月亮藏起来 一分钟抱紧 星际第一辅能师 [无限]醒梦 我养成的小可怜是二十年前的影帝 我有后位要继承 穿成师祖的传音鸟 你好,凶手 三千世界快穿 被绿茶盯上后我险些注孤生
萧灵柒做了厉夫人五年,被冷落了五年,也失忆了五年。唯独这五年里,她坐实了一个又一个罪名,在厉萧祁的眼中,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女魔头。亲手拔掉了他妈的氧气,害他哥变成植物人,甚至他的父亲也被她陷害入狱。萧灵柒百口莫辩,摸了摸自己微微隆起的腹部带着那张癌...
虚拟大陆的中央,矗立着一座石门,门上有锁,锁上有字,写着解开此锁者,将梦想成真。黎光身穿一身夜魔战甲,背负魔吟神剑,立于门前,闭目久许,最终,眼中雷霆一闪而逝,他拔出魔吟神剑,仰天高呼这就是钥匙,让命运在我剑下轮回吧!!剑落锁断,门开,黎光昂然走入石门,一去不返...
小说简介死遁后,亲手养大的男主黑化了作者荒野塞壬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地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地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
肉身不破,灵魂不灭,为了回到穿越前,为了再见到他可爱的女儿,不断引起星域乱战,一个不死强者,重启纪元,回归平凡,从此一个无敌奶爸诞生了。...
关于开局离婚后,孕肚被前夫发现了大女主文,架空,有历史控和逻辑控的宝宝们不要太较真哈。穿越而来,以为在做春梦的方千雪莫名把人给睡了。醒来傻眼,她穿了,身份是二十岁的已婚妇女,老公是军人。不要啊!她有严重的婚姻恐惧症。还好,便宜老公不喜欢她还有个青梅竹马,她也对他无感。扶额,但是刚穿过来就被人算计跟便宜老公睡了,这婚还能离吗?好在有婚姻契约,那还等什么?到期就离不拖泥带水。一个月后,肚子有动静了,那就再签一个男婚女嫁各不相干的契约...
作为一头没有叫出真名,亦没有龙类的任何法术天赋传承的雏龙,苏格很蛋疼,还好吞噬也可以变强。吃掉狂暴战士的重盾龙鳞精铁元素1。吃掉炼金术士的剧毒合剂龙息毒素1。吃掉雷系法爷的法杖雷系魔法能力1。于是,为了变强,苏格在吃货这条路上越走越远。苏格这个强盗,偷吃了我收藏上百年的宝石,老娘要撕了他。红龙领主玛丽奥利托利亚格里安西咆哮道。哦,该死,那头邪恶的绿龙推平了我们的神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