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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看上去二十多岁,穿着一身黑边白色广袖长袍。头顶着一个白玉发冠。腰间系着一条墨色腰带,悬挂着一方大半个巴掌大的白玉镂空祥云玉佩。手上捏着一把未打开的折扇,扇骨也是白玉的。阳光照在他的衣服上,竟像是流动着光泽,细细一看,这衣服上原是用相同的丝线绣上了纹样。见几个人都看向了他,他啪的一声打开扇子。露出一口白牙,笑道:“诸位没有异议吧?”
好吧,这人还真是熟人。看着眼前这人这幅做派,顾言满心无语,连怒火也消去了一半。显然那人也发现顾言认出了他,挑了挑眉毛,向顾言做了个眼色。
对面那几人虽是有几分喝高了,但来人这一身骚包的打扮,显然震慑了他们。不过他们也并不放在心上。顾言的年纪摆在那里,他们怎么也不会相信顾言的诗能比他们写得更好。
三人合计了一下,最终从中走出了一个。他带着些轻蔑的像顾言说道:“你说说,比什么,怎么比。”
听到这话,顾言感觉心里的火苗又慢慢的升了起来。冷声说道:“不必那么麻烦,你们之中出一人作一首,我作一首,岂不方便。”
“那好!”那人面有得色,“你仔细听好了。”说完向湖边走了几步,过了半晌,才开口叫道:“有了!”走回了顾言面前,微微昂起头,吟哦道:“湖水似明镜,青山如翠螺。借我一铜错,与君细相磨。”
这诗的意思是说要敲打敲打我?顾言心中又冷哼了一声,还未等顾言有所反应。那两个人便已经笑了起来:“真是好诗。”
“不错,真是一首‘好诗’啊!”白衣男挤眉弄眼的瞟了顾言一眼。
顾言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心里却暗自琢磨了一番对方的水平,听到这首诗,暗自琢磨了一下,就这水平,完全没有必要祭出苏偶像那首赫赫大名的“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了。就凭自己本身的水平就足以对付他,这首经典还是留给苏偶像吧。想到这里,顾言舒了口气。
当下也不迟疑,信口念到:“休言秋蹉跎,风景自婆娑。羲和点金彩,洛神凌静波。掠影观飞鸟,流碧映翠螺。天君降明月,何须待重磨。”
暂且不论诗的质量,同为五言诗,顾言不假思索就念了八句,而对方想了一段时间才想出四句来,可以说胜负已定。更何况,顾言写的这首诗意境还是语言都不逊于那一首。而且顾言还特意选了和对方一样的韵不提,还特意在最后四句用了和他们一模一样的韵字。末尾两句更是直接反着对方的意思来。
白衣人扫了一眼那三人因为惊愕而僵硬的表情,大声笑道:“哈哈,果然是好诗啊!”又像顾言笑道,“看来胜负已分,哈哈哈,顾遇之啊顾遇之,难得在杭州也能遇上你,走,我们吃酒去!”也不看顾言的脸色,拖着顾言就走。
“顾遇之,是哪个顾遇之?是那个常州的顾遇之?不可能!”顾言回头瞟了一眼,却没有理会身后的议论声。
“放手。”走了几步,顾言没好气的甩开了这人的手,“沈元德,怎么在杭州也能遇上你?”
这个几乎穿着一身白,打扮得浑身上下都充满着一股土豪气息的,是沈孝先,表字元德,江宁府人。家中是整个江南一带的豪商巨富。宋朝规定,商贾之家的后代也是可以参加科举的。家中对沈孝先的要求也是如此,不过,在顾言看来,他就像个四处游玩的公子哥儿,当然,沈孝先并不这样认为,用他的话说,他只是在“游学”。至于这两人怎么认识的,倒是说来话长。顾言公布了《大学章句》和《论语集注》后,多次在拦住顾言争论的人中就有他一个。甚至顾言闭门不出他就有着很大功劳。一部《四书章句集注》已经牢记在顾言的心里,而且顾言的学识学问如今也不算差,像是一般的学术诘难还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有个不断抓住其中的一些哲学思想展开辩论的读者,也是个很头疼的事情,毕竟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的这种哲学观点几乎是无法争辩出个结果的。沈元德这样的人性格又是死皮赖脸的那种,几次争论后,顾言和他倒是慢慢混熟了。不过混熟归混熟,想到那怎么争辩也争辩不清楚的哲学命题,顾言还是有些头疼。
“这难道不是缘分吗?”沈孝先挑眉笑道。
“我倒是很高兴你没见到我就张口说‘气’和‘道’。”顾言有些无奈。
沈孝先大笑道:“今天有更有趣的事情,不是吗?”
“所以你看热闹看的很来劲?”顾言白了他一眼。沈孝先拍了顾言的肩膀两下,力度之大,让顾言有些皱眉。“你不是主动提起要比诗的吗,我还算帮了你呢。能写出‘天教懒慢带疏狂。’的人怎么可能比不过他们?我们去喝一杯?我请客!”
顾言没有回答,而是看了一眼身边的红药。
红药抿嘴笑了笑:“没关系的,公子,我可以自己回去。”
顾言歉意的向她笑了笑。目送她离开后才转过头来。
“那一位是?”沈孝先拖长了声音问道。
“那是家中的女使。”
“哦~是女使啊。”沈孝先说得意味深长。
“走吧,不是说要请我喝酒吗?”说着,顾言直接向前走去。
两人走到西湖边的酒楼里坐下。有沈孝先这个土豪在,顾言自然不会客气。开口就要了一坛店里珍藏的二十年的梨花白。又点了几个招牌菜。
沈孝先笑道:“你还真不怕我没钱付账。”
“没钱付账?”顾言没好气的说道,“发冠、玉佩、折扇随便留一个下来就行了,这可是个雅事。一段时间不见,你的穿着倒是一如既往的风骚。”
“哈哈,风骚?‘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沈孝先摸了一下发冠,笑道:“我觉得我穿的挺正常的啊?‘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那样才算‘风骚’吧。
“你又在混淆概念。”顾言笑了笑,倒出一杯酒喝了,问道:“你还没回答呢,你来杭州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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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两首诗都是我写的……写律诗的话格律太麻烦,所以……这两首没有讲究格律。大家就勉强看看吧。进入大学以来都没有什么兴趣填词了,只有诗歌还能看看。
“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都是离骚里的句子。
沈孝先这人和云娘一样都是伏笔啊,出场次数不多,但是后来的某些事中会扮演一个重要角色。哪怕是哪位老先生……如果我像预料中那样写完了全文,大家应该会发现我在文章里用的那些伏笔和铺垫。如果没写完,大家自然就看不到了。不过我觉得我应该会写完的,最差的结局应当也不过是像我的第一本小说《穿越人士的古代生涯》那样,到了最后丧失了激情和动力,飞速的过主线然后结尾。有些可惜了,那是我的圆梦之作啊,又是第一部,对它的感情很复杂。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不过也就是那一本,让我感受到了我对于人物刻画和感情描写上的不足,于是我一口气看完了几百本以前几乎从不看的言情小说……好了,乱七八糟废话还是不讲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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