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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陈绍庭的眼光已有许多不同,这些藏踪蹑迹的手段,他只是粗略一看,就知道了其中的欠缺之处——只能将周身气血收敛到和周围的常人、树木,或小动物差不多的地步,但气血的运行方式,却是掩盖不了。当时陈绍庭的神识扫描之所以会被他掩盖过去,说白了,也无非是经验缺乏而已。而且,最多只能用到元替阶,一旦迈入金丹,人自然就返璞归真,这等手段自然没必要再用了。
不过即便如此,也已经是极了不起。因为这门功夫,虽然不能躲避敌人的神识扫描和感应,却能够大大减少自己行动时的元气波动。因此只要人在对手的感应范围之外,逃命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
文清江哪里知道陈绍庭这等过目不忘的手段,见这小子如此轻描淡写地将东西还了回来,不由得又对他高看了几分,嘴上却取笑道:“哈哈,你这么有兴趣,莫非以后也准备做一个侠盗不成?”
“文兄有所不知……”陈绍庭沉吟了一会,开口答道:“我虽然出身也算富贵,但十三岁后却沦落不堪,若不是自己懂得抓住每一份机缘,怕早已经成了路边尸骨……”
“这本秘籍虽然是下五门的东西,却对如何在紧急艰苦的情况下活下来极有帮助,所谓技多不压身,多学一点东西,总是好的。”
人和人之间,一旦有了某一项共同的秘密,那么在新的利益不足以让这个共同的秘密曝光之前,双方就有了合作和分享另外一些小秘密的前提。陈绍庭和文清江如今有了杀掉句阳林家人的共同秘密,因此言语间,就开始将自己的身世慢慢袒露开来。
“嗯,我娘也应该将事情办得差不多了,咱们快点走吧……”随手将这本秘籍收了起来,文清江却另外起了一个话头。他二十七八的人了,当然知道陈绍庭的意思。但同样,他是大家子弟,有涵养的人。所以知道朋友的秘密,最好不要探听,想说时,人家自然会说给你听。
……
“娘,你也完事了……”
穿出树林,初夏磅礴的朝阳将阳光洒在了文氏晶莹如玉的脸庞上,散发一种近乎于耀眼的光芒。文清江显然还记得不久前吃过的苦头,立刻巴巴地上前招呼。
文氏却仿佛全然忘了方才被人揭穿了那吓杀人的绰号的事情,莞尔一笑道:“呵呵,你们两个,速度蛮快吗。”
“嘿嘿,这都是陈兄弟的功劳,我是打下手的……”文清江不敢居功,紧接着又道:“那林亢龙在宽山庙等他们,娘,我们这就赶过去!”
文氏点头道:“这就对了,刚才这边还有一个未死的,也说是在宽山庙……”
文清江不由得一愣,一想到刚才陈绍庭对付林晨的手段,他就可以想象得到,自己老娘这句话背后的血腥,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
整个南瞻部洲,虽然是人类主要的聚集地,但依然十分空旷。象梁化省,因为是边陲之地,充塞了大量人口,但将近十二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把国人众、野民和山林中生活的蛮越人全加起来,也只得百来万人。就是这每平方公里不到十个人的省份,却已经是曲江国除近畿以外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了。
在这样的环境下,野兽更要多过于人,所以处理起尸体也极为便捷——随便找个荒僻的地方一扔就可以了,只要一夜时间,成群的鬣狗就会将尸体嚼吃的连一颗骨头渣子都不剩下,最多也就留那么几片衣角碎布而已。
所以,在两人对林晨逼供的这段时间里,文氏若单是处理了那七具尸体,并不如何奇怪。但要在处理尸体的同时,还从那被陈绍庭射断了大腿的汉子口中逼出口供来,想必这手段之血腥程度,就远在陈绍庭之上了。
陈绍庭立时对文氏又佩服了三分,恭敬地道:“伯母虑事周全,小侄方才那番功夫,却是白花了!”顺便也将马屁给拍了过去。
“你这小子……”见了陈绍庭这幅涎着脸的糗相,文氏不由得哭笑不得,将手中的一件皮甲一亮道:“我看你刚才被三枚暗器入体的样子,衣服里面没穿皮甲吧?那群人中间也就那炼窍阶的这件镶嵌甲还不错,你拿去穿上吧,不合身的地方,等闲下来我帮你改改……”
陈绍庭恭敬地接了过来,以元力略一体察,惊讶道:“咦?想不到林家的一个奴仆,也有这样的好货色。”
这个世界民风尚武,官府也不禁百姓携弓带剑,但有两件东西,那是绝不容许在城镇中出现的:其一是强弩,其二,就是铁甲。但无论是追求杀伤的隐密性,还是追求自身的防御,武者都不会放弃任何一点的好处。所以强弩不能带,就出现了袖弩和背弩;铁甲不能用,就出现了这种镶嵌甲。
这件镶嵌甲,皆是以以宽一寸,长一寸半,厚三分的犀皮连环交错缀成,每块犀皮之外,又缀有黝黑的甲叶。因为甲叶之间留有皮质缝隙,故而行动之间,不会象铁甲那样发出声响,而防御能力,却又不在寻常的铁甲之下。他刚才以元力细细体察,竟然发现这皮甲上镶嵌的甲叶,俱是以百锻千叠的精钢铸成,元力行走之间通透顺畅,即便在镶嵌甲中,也绝对称得上是精品。
他这人一向懂得如何讨人欢喜,因此既不推辞也不避嫌,就当着文氏和文清江的面,脱了外衣,将皮甲穿上了。只是林光这人身形长大,这盔甲穿到了身上,就不免有些臃肿,惹来了文清江一番耻笑。
文氏见陈绍庭乖巧地将皮甲穿了,不由欣慰地点头道:“嗯,你到了先天境,虽说能血肉自闭,不惧一般的杀伤。但肌腱血管以及各处要害,依然受不得刀劈剑刺。多了这么一件皮甲,象方才那种暗器的伤害,你损失的元力就微乎其微了。”
其实别说是一般的先天阴阳境高手,即便是血肉复生的元替阶、蹈火不焚的金丹人仙,若是心脏或大动脉上被人割了一个大口子,那也是要命的。
——虽然说人到了先天以后,以真力造成的能量伤害,在战斗中变得越来越重要。但不管是不是“仙”,只要你还带了个“人”字,在承受敌人的能量冲击之外,就还得面对血肉、骨骼、经脉、五脏等等的连带伤害。所以,防护的盔甲,对一般的人来说,其实是任何时候都是需要的。
这一刻,陈绍庭深深地感受到了文氏的那种关爱之情——他不是没有想过这种关爱可能是虚伪的,但有时候依然会有许多感动……
重新套好了外衣,极其诚恳地向文氏行了一礼:“伯母对我关爱若此,小侄敢不铭记于心!”
……
宽山庙,其实是一座水神的庙宇,坐落在舞阳司以西二十来里的一处沙滩上。只因背后由南而北延伸,让武水饶了一个大弯的一座山岭叫做宽山,因此才会取了这个名字。
这个世界,供奉的神灵极多,即便是在一些路廊茶亭之中,也时常摆上一个雕像。同样因为这个原因,许多庙宇,也修建得极为简陋。这宽山庙也是如此,屋瓦颓废,墙砖斑驳,牌匾上“寰河安澜”四个大字,也已经模糊。但供奉的人还是有,门外的香炉上,香灰的痕迹显然还是当年的。
宽山庙门外,有一棵极大的老枫树。此时日头渐高,又是仲夏季节,林亢龙等人也不进庙,就聚在这颗老枫树下的阴凉处,盘膝静坐。
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似林亢龙这等世家子弟,除了一年三祭,一般都不愿意和神灵发生太多的关系。他身为句阳林家嫡系的六公子,纵然对手下多有爱护,但威权依然极重。旁边四名奴仆一个丫鬟,见主子阴着脸不说话,也都坐在一边,连吭个声的都是没有。
过得一会,太阳渐渐移动,一束阳光漏过了斑驳的树叶,照到了一个圆脸的汉子头上。这人皱了皱眉,挪了一下,将身子往阴凉地方移去。林亢龙听得声响,睁眼看了看天色,开口道:“现在差不多快巳时了吧,林致他们还没到吗?”
练气巅峰的武者,后力悠长,教程又快。寻常人一个时辰走得二十里,他便能走上三十里。若是发力奔跑,距离就还要差不多翻倍。林亢龙本来见陈绍庭等人是寅末卯初出门,便算计着一个时辰,就足够林致等人杀完走人,回程总也在四五十里上下,那到了辰时末,也差不多该回来了,因此才有这么一问。
林宏是个虬须汉子,闻言就在一旁答道:“公子宽心,他们八个人,对付三个先天高手。就算全是练气巅峰,也必能轻松拿下,更不用说还有光叔等三个好手在了。”
顿了顿又道:“如今平石郡方落入万华国之手不久,舞阳司往来的野民颇多,他们怕是遇上了行人,不敢惊世骇俗,放开脚程赶路了。”
此时那圆脸汉子忽然站起,指着远处叫道:“公子,那边怕就是林致兄弟回来了!”
余人闻言,皆是精神一振,纷纷站起。
那圆脸汉子指的地方,正是舞阳司转过宽山的路口附近。这一条路因为是穿山而过,因此沿途皆是森林。远远望去,那一片林子上空果然白影点点,飞出了七八只惊飞的鸟雀。
林亢龙也是二十五岁就突破先天的人物,此时收敛了心神,以神识遥遥感应,隐约能感觉到那一处地方急剧移动的元气波动。
这等元气紊乱的状况,必然是血气澎湃的高手方能发出,林亢龙神情一松,笑道:“应该就是他们,大家这就收拾行装,准备上路吧……”
旁边那丫鬟闻言,立刻就走了开去,收拾起林亢龙的随身行李。那圆脸汉子乃是这个十五六岁丫鬟的父亲,也走了上去帮忙。林宏呵呵笑着,捋了捋颌下的胡须,想要上前整理东西。却忽然耳朵一竖,向一边看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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