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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章节的章节-写在完结之后
我开始厌倦现在的这种生活。没有任何预兆,也没有和任何人说起过,就连我自己事先也没有做什么准备。我背上一个包,打算出去走走。
这个包是我大学时买的。里面装着一大瓶水,几个路边买的面包以及以及几根火腿肠。最后还有一个像板砖一样大的两万五千毫安的充电宝。这就是我出门时带的所有东西。
我穿着一双篮球鞋站在门口,想了想,又折回去换了一双轻便一点的平底鞋。因为我接下来要走的不是平路。
换完平底鞋我回到阳台,在落地镜面前重新审视了一遍自己,然后出门。
没有方向。我的潜意识驱动我的双腿,哪里偏僻我就往哪里走。
我带上耳机把音量调到最大,开始放空自己。我知道把音量调到最大是不对的,因为耳机里过大的声音会阻碍大脑接收外界的声音。而外界的声音往往包含着大量的信息,比如危险。所以在认识胖子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不让我戴耳机。直到我渐渐养成了习惯。
所谓的放空自己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那种什么也不想。经过了这么多的事情以后我明白人是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不去想一件事的。如果你打算忘掉一件事,事实上那只会让你在脑海里重新回顾一遍那件事情。所以我根本就没打算忘掉所有的事情。
耳机里的音乐被来电的铃声打断。我回过神来,掏出手机。是胖子。
我又把手机放回裤子口袋,只不过没有挂断他的电话。铃声在耳机里响了三十秒之后停止,音乐重新占领高地。
走了快五个小时,我不知道自己来到了什么地方。抬头看了看,是一片连绵的山脉,有一条两米多宽的水泥小路伸向森林深处。
我勾下头,继续往里走。走了没几步,耳机里又传来来电的铃声。我赌五毛钱是胖子打来的。我心里说道。可我没有把手机拿出来。我害怕这个电话不是他打来的。我已经经不起失败了。
铃声响了三十秒再次停止。不知怎么的我忽然想起和涛。大学时候他睡在我对面铺。很遗憾,他并不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因为我们学校都是上床下桌的结构。我们寝室有四个人,他的神经脆弱程度仅次于我。以至于每晚我俩都会被另外两个打呼噜的室友吵醒。
和涛会弹吉他。就像我认为云南人都应该姓段一样,云南人应该都会弹吉他而且还应该都会唱民谣。而事实上和涛真的会弹吉他。大学那会我躺在床上抱着电脑写东西的时候他都会坐在他床铺下面弹吉他。弹得最多的是《玫瑰》、《董小姐》、《夜空中最亮的星》还有《平凡之路》。当然了还有一些是我没听过的,我不知道那些歌名。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对吉他感了兴趣,在网上买了一把吉他想要跟着他一起学。可结果却是在毕业的时候我也没把两只老虎的调给弹出来。
想到大学,记忆力各种碎片犹如洪水般袭来。大学的时候我种过一棵火龙果,虽然室友们都认为那只是一根被剃了毛的仙人掌主干;大学时一个内蒙古的室友曾在开学后的将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没去上课也没在寝室睡过觉;大学里曾经为了一次拔河比赛我们班和新疆班的同学打了起来,而在那一次我作为劝架者还被脸上还被打了一拳。
等等。
我看到路边有一块山石,走过去坐了下来。我看到路边有几棵蒲公英,还有几朵指甲盖这么大的很像菊花的野花。
我从石头上跳下来,掏出手机解锁。我很明智的没有去看未接来电那一栏而是直接跳过。
我走道蒲公英面前蹲下,打开手机上的拍照功能,半跪在地上凑近了去拍。
不记得是从哪一道门开始的了,我开始习惯去关注一些很小的东西。
我刚拍完那些像菊花的小野花,手机突然震动。
是胖子。
我以为所有的事情都已经完结了。我以为所有的事情在昨天晚上,至少在今天天亮之前就已经完结了。
我不愿意再去面对未来。有些事情不是不明白,而是当你想得太明白之后就会明白生活已经没有了意义。
我盯着手机看了快二十秒,直到我感觉快到三十秒强行挂机的时间的时候,我终于还是按住屏幕往右边滑了一下。
我以为会听到胖子抱歉的声音。因为我已经预料到光凭胖子一个人是不可能扫完余下的那些事情。更何况还只是一晚上的时间。
出乎意料的是,电话那头传过来的不是胖子的声音。是兰。
说实话到现在为止我都不知道兰的全名叫什么。我只能从她手里那把雕刻有一轮上弦月的奇怪的刀上找线索。因为我觉得那把刀应该就是她的铭牌。不过我现在已经没有精力也没有兴趣再去研究或者思考任何的事情了。
电话里兰的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平淡如水,这让我许久没有上升的血压再次上升了几秒钟,旋即恢复正常。
电话里兰只是问我去了哪里。我抬起头看了看周围,说我也不知道。胖子好像在旁边听着,听到我说我也不知道的时候就开始大叫,问我是不是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大油斗,想要自己一个人独吞。我笑骂了一声去你妈的。接着我就听到兰在旁边说了一句曾经跟我说过的话:
“这么瞎也来倒斗,站在原地别动,我去找你。”
我挂掉电话重新爬到那块石头坐着。胖子说过,如果她真要走的话是不会跟我说再见的。我只要在这里坐着,她就一定能找到我。
我在石头上坐了不到一个小时。等太阳已经慢慢从天边升到我的头顶的时候,胖子和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找到我的。这么多年来我已经学会不去问为什么,也不会让别人来告诉我为什么了。
兰还是一如既往的穿着那套白色的衣服,黑刀依旧挂在腰间。和那一袭白衣形成鲜明的对比。而胖子,他的穿衣风格也还是没有变。只不过现在他的背上多了一个大大的登山包。
他们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从石头上跳了下来,想上去抱一下眼前这两个已经很久没有见到面了的人。可还没等我张开双臂,胖子就伸手打住了我。
“得,别矫情了。胖爷我刚发现这山里有一个斗,这个斗可能是关于你们黄韦吴三家之中的黄家的。”
(作品相关里说一下接下来的更新规律。非常非常重要的决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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