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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们开始整理行装,将一些必带物品和丢弃物品分开,不要的东西全都焚烧后埋掉。每个人都平均分配了属于自己要带走的行李,大部分都是枪械和子弹夹。即使扔掉了很多,例如帐篷和做饭用的锅碗等生活日用品,但剩下的重要物质远比扔掉的沉重,却比命还重要。
史蒂夫本意自己可以替大家分担更多,但没有人会认为自己不如美国队长,所以最后也都是差不多的重量。但男人们都很默契的没有打算将重物分给团队里唯一的女士,不管林兰有多厉害,在他们看来,可爱的女士不该承受这些体积的压迫。
起初他们以为林兰自己也带了很多医疗器械或是药品,结果她说没带就是真的什么都没带,除了基本的换洗衣物,还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空瓶子,她可以说是轻装上阵。
有人试图让她带一把枪在身上,但林兰说她有自己的武器,这样看来,她不但一身轻松,甚至都没有给别人添过麻烦,反倒让男人们有点觉得自己无用武之地。
“弗兰克姆,这些全是你的。”罗伯特提起一个大背包放到了“病号”面前,“不重,就一百磅(45公斤)。”
“你们就是这么对待技术要员的?”弗兰克姆的头还有点昏沉,但身体已经恢复了不少力气,队医告诉他,只要过了今天,他就能一拳打死一头水牛了,弗兰克姆倒是想试试,“我的‘天使’呢,她肯定会阻止你们这么残忍的对待一个伤患。”话虽如此,他还是很欣然的接受了被安排。
就算自己的行囊听上去很重,但队友们的肯定也不轻。
“是我们的‘天使’伙计,很遗憾,作为唯一一个受到天使眷顾的家伙,没有理由轻轻松松。”罗伯特的行李重量是一百一十磅,“你得为此付出代价。”
“我有权怀疑你这是在嫉妒,罗伯特。”弗兰克姆将嘴里最后一点蜂蜡咽了下去,“我被毒蜂蜇得满身包,差点就去见了上帝,你们也可以去试试那种滋味,简直嗨翻了天。”
“是的,我们都看到的,全天候的美女服务以及特色早餐。”罗伯特看似讥言讽刺,却是透着对老友关怀的问候,看到他已经毫无障碍的能走能跑,罗伯特心里是倍感欣慰,“对了,你知道早上吃的蔬菜沙拉里的肉哪儿来的吗?”
“吃起来像是鸟类,管他的,我觉得真好吃,洛兰太伟大了。”弗兰克姆一开始对林兰也并不看好,但那是上面安排下来的任务,就算不满也只能嘀咕两句。并不是说他对女性加入有什么反对意见,林兰毕竟不是战士,就是个学生,弗兰克姆认为这不合理。但现在想来,他觉得这一切都合情合理,如果不是林兰,他会在极度痛苦中死去。
“事实上是这个东西。”罗伯特带着手套,将一条绿色的如大拇指粗细的长毛虫扔到了弗兰克姆脚下,“洛兰说,未来半个月你每天早上都得吃上一顿,所以让我们收集了上百条的毛毛虫,都放在你包里的。所以,你也得感谢我们,为了捉这个可是花了不少功夫。”
弗兰克姆的脸色有点发青,但应该不是中毒的后遗症,林兰的治疗手法不会对他造成身体上的副作用,至于心理上的她就没法保证了。盯着脚下依靠肌肉蠕动的恶心毛虫,嘴里还夹着粘浊白液,他连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
亏他早上还以为那是鸟禽的肉,而林兰肯定不会告诉他真相的。
“慢慢享用它吧哥们儿。”罗伯特窃笑着退出了他的帐篷,想了想,又倒了回来,“对了,你别用手直接碰它,会过敏。”
待罗伯特离开,弗兰克姆赶紧打开自己的背包,发现里面放了一个大铁罐子。他战战兢兢地把罐盖拧开,赫然是满满一堆毛茸茸的肉虫子,吓得他赶紧盖上,特别是还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从虫子身上传出来。他简直想把早上吃的东西从胃里掏出来。
上帝见证,弗兰克姆这辈子从没吃过这么恶心的东西,好吧,不可否认,林兰的烹调手法是很高明。但一旦知道了材料的模样,想到未来每天都得吃这些虫子,他觉得自己要陷入黑暗期了,比他人生最低谷那段时间都还要绝望。
弗兰克姆家庭良好,出身也不错,父母都是军队里的行政官,他十八岁加入到军营只是觉得很酷。而且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外表帅气,就是现在,那张俊脸也跟史蒂夫有得比较,像极了校园偶像剧里的男明星。所以,以前他每次穿着军装回家的时候,总有靓妞对弗兰克姆做飞吻。那时他年轻气盛,不服从管束,好在他的教官对弗兰克姆极为看好,所以给了他最后一次机会。在一次野外演戏中,他的失误间接让那名教官摔断了双腿,提前退役。
这件事对他的触动极大,本来弗兰克姆会被开除,并且有可能追究刑责,但教官却觉得他已经做好了当一名优秀士兵的准备。
这一当,便是十五年,从一个小刺头变成了空军部的电子研究员。
“弗兰克姆,你今天感觉怎么样?”史蒂夫在他的帐篷门口慰问,“还有两小时动身,也许你还想再休息一下,队医是怎么跟你说的,你最好按照她的要求来做。”
特工们都看得出史蒂夫是林兰的拥护者,一开始他们还觉得这很可笑,毕竟美国队长的硬汉形象深入人心,突然看到他对女友的“言听计从”很滑稽。但经过昨天,他们发现并不是因为两人的男女朋友史蒂夫才这么做,而是女孩儿值得所有人尊重。
“队长。”弗兰克姆将背包放在地上站了起来,“我很好,洛兰对我没有要求。”
眼前的小伙子恢复了精力,史蒂夫感到欣慰:“很好,弗兰克姆下士。”
能得到美国队长的赞美,就算他现在高烧不退,两眼冒着金星也得稳若泰山。
一声刺耳枪响从密林深处传到入耳中,依然惊起各种鸟兽飞走,集合地的所有人都怔住了,他们立刻放下手里的东西,端起枪,站成事先排好过的作战队形严阵以待。
“队长。”弗兰克姆道,“洛兰和唐恩……”
“我知道,你待在这儿。”史蒂夫转身离去,身后的盾牌被他握在右手臂的位置,“罗德,所有人原地待命,我一个人去森林,高度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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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在树上的唐恩灵活的窜到了树杈的另一端,因为林兰将他扔上来时候,事先抱着的那根树干已经快断了。确实,他觉得自己就是被当成塑料口袋给扔上来的:“说实话,我是钢铁侠的粉丝。”
“噢,谢谢。”林兰很高兴地回道,“我还以为士兵都会爱戴美国队长。”
“因为他会飞,装备很酷炫。”唐恩毫不掩饰地说,“是不是姓斯塔克都得会飞才行?”
林兰这会儿恐怕很难解释她的飞天原理,因为那其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飞行,她每次提气只能平地跳起七八米的高度,而不是像托尼那样快要冲破大气层了。说到这个,他也好像真的有在研究这方面的盔甲。
如果想要更高,就得有踏脚的东西才能让她继续往上,也许对寻常人来说看起来像是在飞,但林兰自己知道这种“飞行”没办法长时间持续,那会很消耗内力。
“有人来了。”林兰将身体往树叶里隐了隐。
从林子里出现四名身着绿色武装服的男人,他们手里端着和特工们类似的fnf2000突击□□,背上挂着黑色的巨大背包行囊,非常谨慎的挪动在树影下的小道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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