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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我爬到沈烨旁边,在他身边坐了下来,两个人目不转睛的看着大嘴。
还别说,和大嘴相处这么久以来,还是第一次看她如此的专心致志的坐在火堆旁,仔细的翻动着火堆上的野兔,此刻的野兔早已焦黑,他把兔子从火里拿了出来,抬起头对着我说道,老大,把你的刀子给我,我从后腰间拔出了小刀爬过去递给他,他用小刀小心翼翼地刮去野兔身上的黑灰,就这样小心翼翼的刮着。就连我给他扔过去的烟,他都没有接。只是小心翼翼的刮着野兔身上烧焦了的野兔毛。小刀刮在野兔身上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噌噌声,听起来很是悦耳。
我和沈烨两个人没有再看他,而是愉快的聊起天来,经过这么一弄,我们早已没了睡意,毕竟在这种情况下,突然打了一只野兔,这是谁也想不到的。那种愉快心情可以扑灭所有不好的思绪。话再说回来,这样的环境下,又冷又饿的能睡的着才怪呢!
沈烨看着我问道,你开枪的时候就没想到铁砂会反弹吗?我吸了一口烟,说道,那种情况下谁会想那呀!看到了野兔就开始流口水了,根本就没时间去想,想的只是它会不会在冒一次头出来?好不容易等到它又探出了脑袋,我毫不犹豫就开枪了。
沈烨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说道,说起来还是命大呀!幸亏窝棚盖的比较严实,再加上沟畔畔上可能都是土,铁砂都直接打了进去,所以没有反弹回来,不然的话,这么近的距离真的很危险。我没有插话,只是仔细的听着,说实话,老三说的很有道理,也是这一次,我真没有在他们身边开过枪。不得不说,这也是一次血的教训。不过,终归结局都是好的,我们一个个都安然无恙,真是谢天谢地啊!
我俩正聊着天,大嘴说道,老大,你找两根稍微粗一点的树枝来,我扭过头看了看他,这才发现他手里的兔子已经成金黄色的了,烧焦的兔毛早已被刮得干干净净,看着很是有食欲。
我回头看了看沈烨又回头看了看大嘴,难以置信的说道,我靠,你还有这手艺?怎么一直不说呀?大嘴没有看我,只是一边刮着野兔身上还没有刮干净的兔毛,一边低着头说道,这样不是快嘛。饿极了也就有办法了,这样吃连皮都可以吃,就这么一点肉,三个人吃,可一点都不能浪费呀!
我在身边找了找,最后,从搭窝棚的框架上抽出两根比铁锹把稍微细一点的棍子出来递给他,好奇的看着他接下来怎么弄?大嘴抬又起头来看着我说道,我记得你背包里有铁丝,拿几根给我,我爬过去,从背包里找了一根套兔子的细铁丝,帮他把兔子绑在了两根棍子上,又在火堆是两边插了两个树叉,把兔子放在了火堆上面,开始慢慢的烤了起来。
这时候,大嘴才在地上捡起了那根我早就扔过去的烟,叼在嘴里,从火堆里拿了一根燃烧着的树枝,点燃后慢慢的吸了起来。
我和沈烨两个人目不转睛的看着他,就好像从来不认识他一样。或许是他被我俩看的有些不好意思了,然后龇着牙说道,你们看啥呀?我是个男的,有啥好看的?沈烨却是再一次说道,你不清理内脏吗?肠子里有粑粑的,大嘴白了他一眼,说道,你就记个粑粑?又不是让你吃了,你担心个啥?等把肉烤熟了,掏出来扔掉不就行了吗?说的不烦,我听着都烦了。
我看着沈烨不忿的样子,于是我也说道,行了,少说几句吧!人家这不是烤得挺好吗?如果真的剥了皮烤的话,烤焦的地方抠一抠,扔一扔,也剩不了多少,这样烤最多把兔子皮烤焦,里面的一点也不浪费。沈烨没再说话,只是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出来,发泄着心中的郁闷。不知不觉间,他老三的位置已经被大嘴侵占了。
大嘴一边抽烟又看着我问道,老大,真是奇了怪了,你说为啥野兔会往窝棚里钻呢?我想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又补充道,我也不知道呀!可能也是冻的吧,我们住的地方是个阳坡,而这种地方也正好是野兔活动的地方,或许是窝棚里的火光吸引了它吧,大部分的野生动物都有趋光性。
大嘴又问道,我们的窝棚搭在沟底。你说这野兔是怎么看到的?我有些烦闷的挠了挠脑袋又说道,这条沟很长,我们住在中间,说不定这兔子也卧在这条沟里吧!也许是他出来觅食的时候,发现了窝棚里的火光。我扭过脑袋看着沈烨问道,老三,你说我说的对不对?沈烨摇了摇头说道,这种情况不多见呀,在我看来,他就是被火吸引了。管他呢,反正今夜有吃的了,明天赶紧回去吧!下次一定带上些干粮,再带上几张羊皮,这种日子没法过呀!
我们就这样一边烤着兔子,一边聊着明天的打算,时间在不知不觉间慢慢流淌,火堆上的兔子也慢慢的散发出一阵焦焦的肉香,虽然那股香味没有多么突出的特点,但那种味道绝对不算难闻。或许是野兔肚子里的内脏里还有些水分,由于加热而产生了某种气体,烤着烤着,居然从野兔的屁股和尿道处喷出一股热气和几粒兔子粪便,还带着一阵轻轻的响声!瞬间,那股难闻的气味弥漫在了整个窝棚里。真的很臭,让人顿时没了食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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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烨是骂道,你看看,你看看,让你掏内脏,掏内脏,你就不掏,这下好了吧?这还怎么吃?是不是肠子都炸了?大嘴却不以为然的说道,你毛病还真多,嫌臭你可以不吃呀!要没人逼你,不就是几颗兔子粪吗?有啥呀?都饿成这逼样了,还挑三拣四的,说完,拿起了放在火堆旁的小刀,在兔子后腿处用力划了一刀,掰开看了看,没有血水流出来,然抬起头来看着我说道,好像熟了,要不你先尝尝?
我看着这只烤野兔的品相还算不错,起码没有焦黑一片,于是我点点头说道,那你先给我割一块,大嘴抓着后腿直接给我割了条后腿下来,递给我看着我说道,你尝尝。我吹了吹还在冒着热气兔子腿,然后轻轻的咬了一口。然后慢慢的大嚼起来,还别说,这样要烤出来的野兔都没有那么干,那么硬,也许是兔子皮保留了兔子肉本身的水分和那些微不足道的油脂,虽然有一股怪味儿,总的来说还算不错。
我一边嚼着一边又说道,熟了,熟了,你们也吃吧,大嘴又割下一条后腿来,递给沈烨面前跟前问道,你吃不吃?沈烨白了他一眼,伸手从他手里抢过来那条后腿,然后也慢慢的吃了起来。要说起来。野兔身上哪里的肉最多?其实就是两条后腿上的肉是最多的,其次是脊梁两边的外脊。要说哪里的肉最香?那当然是脊梁两边外脊是最好吃的。或许大家知道大嘴的性格,他很少在乎东西好吃不好吃,他只在乎的是能吃还是不能吃。从这一点就能看出来大嘴是很仗义的。
等把两条后腿都割完了,野兔身上的肉也去了一大半,大嘴用小刀在野兔身上慢慢的刮着一条前腿上的肉。他吃的很香,一点也不愿意扔,就连能嚼动的骨头也嚼碎咽了下去,那天夜里的那只野兔吃的很干净,除了一根肠子和一些咬不动的骨头扔了之外,就连兔子的胃大嘴也吃了,我劝了他好多次,可大嘴依然用小刀割开那鸡蛋大的“肚子”(胃)。把里面还没消化完的草挤了出去,再用小刀随便刮了刮,一下扔进了嘴里。看着很是动容。
一只兔子本来就没多少肉,更何况又是三个大后生,总的来说,在那种环境里,哪怕就是吃一口也比不吃强,虽然我们吃的算不上多,但也足够我们撑到第二天天亮了。大嘴已经把整个兔子搜刮了个干干净净,就连每个骨头都没放过,就连嚼不动的腿骨也用石头砸碎,把里面的骨髓吸了出来。直到实在没有什么可吃的了,才恋恋不舍的吸吮手指,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把地上那些骨头捡起来扔进了火里。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我们说道,哎呀,太香了,只可惜太少了。挺奇怪的,我觉得上次吃也没有这么香呀,看来你们的手艺都不行!
我和沈烨早已被大嘴吃东西的样子惊得目瞪口呆。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人吃东西吃的这么用心,他啃完的骨头,如果没把骨头咬碎的话,完全可以拿去做标本,也不用做什么防腐措施,骨头也不会有什么怪味产生。他吃的东西太干净了,光光的骨头上连一丝丝肉都没有,再经过他反复的吸吮下,骨头更显得洁白而光滑。我看着他说道,还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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