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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可太好了,他们要来这儿养马,用的还是胡马,这岂不是日后咱们再也不愁胡马?不用怕应付胡人了?”
“这可真是大喜事,胡马比咱们的跑得快,若岳将军他们也能用上胡马,那日后跟胡人打起来,必不会再轻易放过他们了!”
“他们在何处养马?真想去看看啊。”
“掌柜,你可知道他们去哪儿了啊,我家正好想买一匹马呢。”
“呸,这有好马那也就是紧着军中,哪儿就轮得上你了。”
“这都是卖马的,买不到最好的,难不成我还不能买匹老马吗!”
……
这边的酒馆在说说闹闹,而被他们议论中的当事人,则躺在草地上看蓝天。
孙昭在地上躺了已经有一会儿了。
他躺着的地方只有翠绿青草,不远处除了矮山灌木,就是草原,成群的马儿正在肆意走动。
环境清幽静谧,半点人气也无,那种身处大自然的美妙,是让孙昭这个没文化的怎么也形容不出来的。
不过俩字他还是能说的。
“舒坦。”
孙昭眯眼望着天,惬意地吸了口气,“自家草场的芳香,就是比北胡那边的草迷人啊……”
感慨一会儿的功夫,有嘚嘚的马蹄声传过来。
下一秒,孙昭视野中出现了一匹枣红色,头上却顶着一抹白的马。
那马毛色光泽,身形高大,肌肉发达,怎么看都是一匹十分优秀的马,唯一叫人看得不顺眼的,大抵就是腿比较短。
但腿短就是胡马的特点。
腿短的马,能使得重心变低,因此驾驭起来会更稳,骑兵在马上也能轻易的做更多的动作,射箭,刺杀或投掷,这样在打仗时也能占据优势,更方便胡人骑马在草原上奔腾。
而想要养出一匹好马,除了入嘴的草料要好,更需要环境加以训练。
孙昭从前只知道胡马比他们大魏的好,但为什么好却并不知道。
等他来了幽州,带人去了北胡,幸运遇见了一支小部落,并在小部落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才终于明白。
胡马之所以能比大魏的马后,是因为草原广袤,有生生不息的野草供它们享用,亦由宽广无边的地盘任它们奔腾,比大魏只在一片小小天地渴盼草原的马强太多了。
枣红色的马咴咴叫着,马蹄原地踱着,低着头似乎是想要叫孙昭起来。
“赤风,你去玩儿吧,让我再躺会儿。”
孙昭见怪不怪地转了个身,连起身都没起。
这是他的马,是他在小部落里一眼就看中的马。
当初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成功与小部落交好,并在那儿留了下来,若非那时部落缺粮,孙昭许诺能从大魏弄来粮食,他能不能从对方那儿换到自己的马还是两说。
眼下他的草场共有四十八匹马,都是他从小部落那里换来的。
而且为了以示友好,孙昭每月都派人给他们运粮食。
当然,免费是不可能免费的,对方是拿羊肉换的。
换得羊肉太多,孙昭都已经吃腻了,多的他都叫底下人拿去附近镇上换了物资。
反正到如今,按孙昭自己的想法,萝卜都比羊肉好吃。
负心男人态度敷衍,赤风马不干了。
“嘶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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