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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T大后巷的夏天黄昏很安静。一排老房子前的电线杆上站立着四五只打盹儿的麻雀……
凌浅在自己所参加乐团的练团室抽烟。身边的两个团员纷纷表示不满,不爽地斜眼瞄他。这个练团室是禁烟的,除了主唱凌浅和鼓手蔡辛企,没有人会在这里抽烟。
这个乐队的名字叫做「Edison」,除了凌浅,其他团员都是大一新生,整个团擅长的是迷幻一点的曲风,在T大校园小有名气。
凌浅是后来加入他们的,听说他们之所以取名叫「Edison」,是因为他们要纪念那个发明灯泡,在这个世界种下光明植被的伟大人物。
第一次听到他们团名的时候,凌浅就不以为然地蹙眉冷笑了。因为老实说,其实这世上有了灯泡又是怎么样呢,不过就那样罢了,黑夜还不是照样会来临。
就算有再多的光,也还是照不到那些内心注定漆黑的人们身上,赶不走他们灵魂里深驻的抑郁不是吗?
凌浅记得小时候,家里都不怎么开灯。那个神经质的女人和那个冷漠的男人相对无言地住在一起,每天陪着彼此吃饭、睡觉、看报纸、面面相觑,却从来不对彼此多说一句话。
他们很奇怪,很习惯黑暗似的。不管天黑到何种程度,夜色漆黑得影响到他们手头正在做的事情了,他们也都不会先伸手去开灯。如果不是年幼的凌浅每次都自己搭个板凳,构着手,踮着脚去构照明开关,他想,那个家的黑夜,一定是要彻头彻尾地黑得让人胸口窒闷的吧。
「喂,凌学长,等一下你要唱歌,抽烟不太好……」陈七走上来,靠在他身边,嘻皮笑脸地要求他。「亲爱的主唱大人失声不能唱的话,我们都会很难过欸。」
其实陈七一点都不担心他会失声。凌浅就像个怪物,不管抽多少香烟,只要一张开口,振动喉咙,唱出的便是华丽声线。陈七叫他掐烟是因为练团室里全部都是乱七八糟的乐器的电线,一个烟头大概就可以引起火灾,烧光这个地方。
「那掐掉好了。」凌浅说着就要把烟往摆放在侧边墙角那把贝司的弦柄上按。
陈七赶在他破坏那把琴之前,眼疾手快地递上烟灰缸给他。抱怨道:「学长,你不要总是做出这么让人惊悚的事情好不好,阿鞍的琴很贵的啦。」
「反正他看起来是又不想弹的样子……」凌浅蛮不在乎。团里的成员除了陈七,和那个在这里放肆抽烟的鼓手,凌浅都不太熟。
「这什么话!为你伴奏,他求之不得呢。」在陈七眼中,凌浅是个理想的主唱。第一次在Pub里见到他,陈七就完全被他唱歌的样子给煞到。
每次登台,凌浅都不会特地打扮化妆。黑发、素颜、T恤、牛仔裤,直接就上台。肢体表演动作也很少,讨好听众的话一句都没有。张口就唱,唱歌便是唱歌,仅此而已。
可是一开始唱,整个主唱的感觉就都来了。立式麦克风在他纤细手指的轻抚下,变成了他的情人。
他闭上眼睛,稍微低下头来,对着那块银色扩音器浅吟低唱的样子像是在和情人缠绵接吻。
魅惑得堪比妖精的声线一道道地从他张开的红唇中逸出,像有毒的辐射,台下听众的神经会被他撩拨得浑身哆嗦到停不下来。除了惯常的国语和英文,法文、广东话、西班牙文他都很娴熟。各种语言,各式曲风,低沈高亢,或抒情或宣泄,他全部游刃有余,极有才华,但是不知为何,他却极端抵制进娱乐圈发展,做一个专业歌者。
「好了,音调好了。凌学长,试一下。」乐团成员终于为他调好了那杆麦克风的音。落日没到城市建筑群下,外环地铁早早收班之时,五个大男生开始混歌。
这是他们为这个夏天写的法文歌。「Quandtunem』aimesplus」。早就背熟歌词的凌浅走到了麦克风前,将细手搭上麦杆轻柔爱抚,开始歌唱。
他很喜欢唱歌。每一次唱歌,他都会无一例外地将那只麦克风当成是范宜景的身体。他跟它接吻,把手放在它的枝干上上下爱抚,将心内所有深藏的寂寞和对生命的不甘都告诉给它听。这样,再回头去面对残忍漆黑的现实时,自己就不会再懦弱胆小了。
但是现实里的范宜景却不知道小时候他们家不开灯的那个故事。
凌浅从来不敢把它讲给范宜景听,因为他害怕范宜景那么臭屁的人,听完就一定是会嫌弃他,马上就会离开他,跟他划清界线,跟知道他来历的很多人一样,会竭尽所能地排斥他,再也不会将他看作一个是正常男人。
有人说,这样偏执的害怕也叫做喜欢,害怕得根本负担不起那个人的离开。
因为假若没有范宜景陪在他身边,他就会懦弱到连为什么要这样活下去的意义都丧失。
因为凌浅偷了范宜景的钱,之后范宜景一整个礼拜都没跟他混在一起,遇见他都是爱理不理的。
凌浅很想告诉范宜景,跟他坦白那些钱是拿去用在了哪里。可是又觉得说了,范宜景也许就真的再也不会理他。于是两个经常混在一起的人,忽然就生疏了好远。范宜景不再跟他一起回家,不约他打球。下课后背著书包,早早骑机车离开校园,独自去游泳、打游戏机、买唱片。
有一次他们一起在学校餐厅遇到,正是午间用餐高峰期。空余的座位只有凌浅侧边一个。范宜景买完餐后,都没去凌浅身边坐,端着餐盘,站在那边等座位,足足等了五分钟才坐到一个空位开始吃饭。
凌浅盯住范宜景嚣张地不肯再搭理他的样子,用力咀嚼口中的食物。觉得范宜景表现得太夸张了,真的是他妈的太夸张了,都夸张得有点欠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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