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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好一阵,转头对拉尔夫说:“我们走吧。”
出会场的时候,居然看到陆风,他也夹在人堆里,搂着程亦辰,听自己长大出息的儿子演讲,脸上是每一个有了优秀儿子的父亲都会有的自豪。看到我,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来。
“Lee,我听说了你和小洛的事情。”
“嗯。”
“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小洛是我的儿子,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人。”
我笑了:“对,你当然相信他,因为他是你的儿子。”
陆风看了看我:“我是说,不是因为他是我的儿子,我就无条件相信他,而是,正因为他是我的儿子,所以我相信他的性格和我一样,我想你们之间只是暂时的误会,日后总会……”
我打断他的话:“承你吉言,我还有事要先走了,日后有空我会来T城拜访你。”
陆风叹口气:“Lee,相信我,有些时候,人眼所看到的未必就是真实,我和小辰就是最好的例子。”
“当然。”我说,“我只信我感觉到的。”
陆风不懂,陆风也不知道,我和柯洛与他和程亦辰是完全不同!他和程亦辰两个人,纠纠缠缠了几十年,中间跨越了许多人的死亡和仇恨,到今天真正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到五年,但还是让我羡慕。因为两个人之间,哪怕有再多的误会,再多的波折,如果还有恨,便是对彼此的执著还存在的表现,甚至那恨有多深,他们的爱就有多深,这样的两个人,哪怕不能在一起,也会彼此记挂着活一辈子。
而我和柯洛不同,我们的分开没有误会,没有阻挠,更没有第三者……这正是全天下恋人都害怕的最可怕的一道深沟,一开始还是好好的,但随着岁月的流逝,那些爱恋和美好却被时光一点一点地冲刷带走,直到最后一点不剩……
我终于可以死心,因为,这一次我是真的彻底失去了柯洛!
第十二章
不知道哪个情圣还是倒霉蛋说过,解决失恋的最好方式是开始一段新恋情,最次的方式是大醉一场。我眼下没有条件也没心情开始新恋情,但要大醉一场还是容易的,何况身边还有个能陪我喝一杯的。
打定主意,我打着方向盘问拉尔夫:“去喝一杯?”
他看看我,然后问:“你确定一杯就够?”
所以说,有个知情识趣的朋友确实很重要!
中途到超市扛了两箱酒回来,啤酒,红酒,XO,连白酒和米酒都没放过,我是彻底决定放开怀抱,不醉不归,等明天醉完醒来,就跟昨天还有那见鬼的柯少爷SAYBYE-BYE。拉尔夫在旁边帮我把箱子抱上车,眼神里颇有点深意。
他说:“别怪我事先没跟你说……”
我停下手,打算等他说教喝酒伤身,意思意思就可以之类的话时踢他去坐出租,结果他说:“别怪我事先没跟你说,喝酒我还从没输过。”
好!够意思!
我把车开到S城唯一的观光海滩边,天气有点阴,海上刮着小风,但把车棚打开,坐在车顶上开酒的感觉真得不错。我先开了一罐啤酒,向着苍莽的天空高高举起,天上阴云翻滚,远方汽笛低鸣,我面朝大海,颇有些豪情万状的意思。
我说:“敬天、敬地、敬他妈的柯少爷!”然后一干而尽。空气是冷的,啤酒却是温的,人心是冷的,血液却是温的,在这样一冷一温的反差里,我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心脏的脉动,感觉出自己原来真的还是活着的。
我想,我真的已经不是那个为了柯洛一句话就犯心脏病的李莫延,我这四年,毕竟没白过。
拉尔夫坐在我身边,也开了一罐啤酒,学着我的样子:“敬天、敬地、敬他妈的柯少爷。”一仰脖子,干了。
我问他:“你知道我和柯洛第一次见面时他才几岁吗?”
他瞪大眼睛,很配合地摆出好学的样子,看见我伸出两根手指,“嗤”地呛了一声:“两岁……你恋童啊?”
我哈哈大笑拍他的肩膀,印第安纳琼斯就是与众不同,连说笑话都这么高秆。于是我说:“没错,两岁,他那个时候就这么大,粉嘟嘟的一团,软啪啪地摔过来叫我Lee叔非要我抱。”
拉尔夫说:“哇,两岁就已经懂得占人便宜,还会中、英两门语言,果然厉害!”
我说:“那算什么,你知道他念书的时候多风光,成绩又好,还是运动健将,篮球、足球、滑雪样样在行,走到哪里都有女生起哄,告白信堆得满屋子都是,还有男生缠着他不放,跟他到家里。”
“后来呢?”他又开了罐啤酒,递给我,望着我。
“后来?后来他就喜欢上我了呗,死心塌地的那种,我说什么就是什么,天天给我送吃送喝,没事还附庸风雅,摘个小花折枝梅什么的……你也知道,李莫延是什么人,出了名的只要精彩,不安于室,怎么可能被个小P孩绑死?他那样缠我,我还真有些烦,后来我弟弟来找我,我就想,这样吧,冷冷他算了,就从T城躲到S城来了,没想到,这小子还真痴心,居然从T城一路追来S城,哭着喊着要我跟他回去。我当然是不肯,可惜后来出了点意外,我受了伤差点毁容,这小子倒真是情比金坚,不仅对我不离不弃,每天嘘寒问暖的样子还真没办法叫人不感动,所以我就想,算了吧,世间易求无价宝,最是难得有情郎,就答应他了。你是不知道,当时他有多高兴……”
“再后来呢?”
“再后来?”我排着喝空的易拉罐,摆个心型出来,“喏,就像这样,王子和王子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一直到老,一直到死,一直到永久,死了还葬在一起,投胎了下一世还在一起,下一世也手牵着手一直到老,一直到死,死了还葬一起……”
他看看我:“Lee……”
我笑着摇手:“算了算了,这样子的童话故事我自己都听着恶心。”我开了一瓶XO,自斟自饮,“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二十,我三十八,在LA的夜店,419以后我们好上了,我以为他爱上我,真打算收心,结果后来发现他是拿我当替身,一气之下赶他出了门,结果他不声不响,干脆利落地就走了。后来我破产,回国为陆氏卖命,负责教导陆家小少爷,谁知道姓陆的就是姓柯的……”我停下来问他,“你说我倒霉不倒霉,跑了大半个地球竟然还是碰上这个小混帐,”不等他回答又说,“后来莫名其妙我们又好上了,他像是对我放不下,可是又狠心,每次给块糖,跟着就是一棒子,再给块糖,再一棒子……我就这样一会甜一会疼地熬,熬了很久、很久,熬得几次都想放弃,可不知道为什么睡一觉起来又他妈地想熬下去……真是犯贱!”我抓着他肩膀问他:“你说我贱不贱?贱不贱?你说啊?”
他不回答我,只睁着一双棕色深邃眼睛定定看着我,摇头:“Lee,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这么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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