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功夫不大,几个身着锦衣的仆人送上了纸笔,孙绍看到眼前案上的这一套文具,这才体会到了孙府和周府的差距。在来周府之前,他觉得孙府已经够[***]了,别的不说,就说厨房里挂的那几片猪肉,就不是普通人家能有的,即使他是从幸福和谐的新世纪来的,他也没看到哪家厨房有那么大、储备那么多食物的。还有那东西面个大院,前后三进的大房子,上下几十个奴仆侍候着,怎么也是个地主阶级啊,可是到了周府一看,他才知道自己是低估了万恶旧社会的贫富差距了。虽然不知道周府的房子有多大,可看看这前院,看看这正堂,他就能估计到肯定比孙府大,再看看这些穿锦衣的奴仆,孙府就更不能比了,就连现在跪坐在大桥身后侍候的内院管家桥英也没有锦衣穿的,今天到周府来做客,也不过是穿了一身越布而已。越布虽然档次和丝帛差不多,但是这里是产地,价格却是要低上许多的。
而桌上的这一套文具,更是直白无误的表明了周府的档次。
笔一尺长,一头削尖,一头套在一只竹管内,竹管上刻着精致的花纹,中间刻着三个篆字:北工作——这是过去皇宫里供给内朝官员用的上等笔,普通人家根本见都见不到。而铺在案上的这些平整光滑的淡黄色纸张,则是东莱有名的左伯纸,也是难得一见的上等货,现在南北交兵,东莱和江东之间隔着被战火蹂躏过无数次的徐州,东莱纸在江东也绝对是罕见之物。
这些东西,孙府根本看不到,孙绍以前只是听说过而已。
“好纸啊。”孙绍抚摸着左伯纸,赞叹了一声。
“既然是好纸,那大兄可要尽兴啊。”周玉笑着凑到案前,右手挽起左袖,露出一段如藕般的手臂,伸出纤纤手指,从墨囊里拈出一些墨粉撒到砚上,注了水,一边磨墨一边俏笑道:“大兄,我可是要偷师的,你不会藏珍吧?”
孙绍的嘴角翘了翘,从案上拿起笔,取下笔套,用手指试了试笔毛,笔毛坚挺柔顺,弹姓十足,着实是好笔,他一边伸手去舔墨,一边瞟着周玉如花的笑容,笑了:“阿玉见笑了,愚兄些许拙技,有什么好藏珍的?阿玉愿意看,愚兄是求之不得,辗转反侧啊。”
他是随嘴一说,根本没想到后面的意思,可是周玉听了却觉得其中颇有轻佻之意,她脸一红,磨墨的手也滞了一下,有些恼怒的看向孙绍,孙绍却没看她,眼睛看着案上的左伯纸,仿佛这世间只有案上这纸,手中这笔,那专注的神情让她心中一动。
男人专注的神情,是最容易打动人的神情,孙绍一心考虑要写些什么内容,却没有想到自己的神情落在周玉的眼里,已经抵消了刚才那句语带挑逗带来的不快。
写什么好呢?孙绍很纠结。汉代在文学史上最有名的是汉赋,可惜自己虽然爱好文学,却对汉赋知之甚少,唐诗宋词记得不少,可是这年头抄袭这个是不是有点惊世骇俗?现在获个满堂彩是不成问题,可是万一以后要临席赋诗怎么办?那肯定抓瞎啊。虽说“吟会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偷”,可是偷来的诗毕竟不是自己吟出的贴切。思来想去,孙绍还是打消了张狂一把的念头,决定写一首现在应该比较流行的诗,大家都熟悉的诗,反正以前的孙绍是个大老粗,别人也不会记较这些。
孙绍打定主意,凝神静气,笔走如龙,墨落如烟,写下了曹艹的《观沧海》: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
他写一句,周玉就读一句,周循和周胤坐在对面每听一句,就互相看一眼,脸色越来越难看,他们并不知道这些诗句是孙绍作的还是抄录的,但字里行间透出的那种大气和沧桑让他们惊异不已,他们自量写不出这些诗句,如果这些诗句是孙绍抄录的,那也就罢了,如果这些诗句如果是出自孙绍自己,那他们就不得不对孙绍刮目相看了。
他们心里打鼓,可是坐在上席的大桥、小桥脸色却是另一番情况,小桥低头窃笑,大桥却是有些羞愧难当,她们是知道这首诗的主人是谁的。她们的父亲桥蕤当年与曹艹一样,都是袁府的常客,不过曹艹追随的是袁绍,而他们的父亲桥蕤追随的是袁术,但是他们的关系不错,曹艹的很多诗桥蕤都朗朗上口。她们幼时经常听到,虽然那时曹艹已经成了桥蕤的敌人,但是多才多艺的曹艹在年幼的她们心目中是难得一见的英雄,特别是大桥,一直对曹艹念念不忘,一直注意收集曹艹的新诗。可是这样的情愫是隐秘的,是不足为外人道的,现在孙绍突然写出曹艹的诗句,小桥自然认为是大桥旧情难忘,把曹艹的诗教给了孙绍,是以窃笑不已。而大桥也是想到了这一点,偏偏又不好解释,这才羞愧难当,窘迫不已。
孙绍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直到他写完搁笔,这才注意到大桥和小桥的神情有些诡异,他一时倒也没有想得太多,他将纸摊在小桥面前,摆出一副谦虚的样子向着小桥一躬身:“录曹公诗一首,请小姨指正。”
小桥掩着嘴,嗤嗤笑道:“曹公的诗句,哪有我置喙的地方,还是请姊姊点评吧。”
大桥哑口无言,又羞又恼的瞪了小桥一眼,小桥笑得更开心了。孙绍不明所以,茫然的摸了摸脑袋,转头看向周循等人。
周循听说是曹艹的诗,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摇摇头没有说话,心中暗自庆幸自己刚才没有强出头指摘诗的不是,要不然今天可真是丢人丢大发了,曹艹虽然是敌人,可是曹家父子的才情却是有目共睹的,作为世家子弟,自然不会因为他是敌人就故意诋毁他。
周胤却撇了撇嘴,阴阳怪气的说道:“大兄,老贼的诗句虽然颇佳,可是身为江东孙氏宗族,你录他的诗也就罢了,但是用‘敬录’二字,好象有些不妥吧?”
大桥听了,眉头一皱,起身看了一眼面前的诗稿,落款果然是“敬录曹公诗一首”,心里顿时咯噔一下,周胤的话虽然有些妒嫉的成份在里面,但是以孙绍的身份,用敬录这两个字确实有些不妥。她迅速的考虑一下,张嘴就准备给孙绍解围,孙绍却微微一笑,抢在她前面开了口。
“阿胤,你可知道这首诗是曹公什么时候写的?”
;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第五部队 铁血抗日军 山河英雄志 昏君 大争之世 刺明 海岛里的超级帝国 大唐盗帅 武唐第一风流纨绔 三国之寒门天下 旗卷天下 唐朝小地主 三国之战神刘封 抗战之反恐精英 风流三国 明朝第一弄臣 篡清 铁血大明 我的悠闲御史生涯 回到明朝当太子
天珠附体,神诀降临一名从靖西洲走出的少年,携不朽天尊诀,横空出世。争机缘,夺造化,定乾坤,碎虚空。在天才辈出的时代脱颖而出,如帝临尘!...
那个夏天在程铮的记忆里是燠热而漫长的,站在高中生涯最天昏地暗的尾端里,忙里偷闲地憧憬着传说中斑斓的大学生活,带着破茧前的躁动。而对于苏韵锦来说,让她印象更深刻的是破蛹而出的前一刻的挣扎和茫然,因为她不知道,对于挣脱了厚茧的毛毛虫来说,等待它的是化作彩蝶还是更晦暗的旅程。...
[瘫痪相公+种田+美食+养崽+空间]沈枳意外穿越,成了个虐待儿子,想弄死瘫痪丈夫的恶毒女人。看着黑黑瘦瘦的小儿子,天生坏种大儿子以及瘫在床上的病美人相公,沈枳叹了口气,这么多张嘴要吃饭,只能撸起袖子干吧!好在她有厨艺和空间在手,生活不愁。香甜爽脆的大油桃,酸甜多汁的车厘子,柠檬虾滑,柠檬鸡爪,卤鸭头,泡椒米线,麻辣豆花鱼各路美食应有尽有。楚长风本是意气风发少年郎,可一朝瘫痪,成了个烂在床上的...
万千敌人,道不尽的萧杀!赵恒冷光一凝,厉声喝道长刀在手,谁愿陪我再战巅峰?写不了名著,更不是大师,只能写一本能让读者消遣一笑的小说。...
找不到小说,自割腿肉,光之崽种没有性别,用她只是因为输入法第一次出现她,没有穿越前的名字和性别,所以穿越前是男是女随你想,随时弃坑,随缘更,误入,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穿成光之崽种,被长老捡到,然后又被送到盗墓世界的半纯种光之崽种,后期当然要带主角团去光之国旅游了,如果写的到的话不过也有可能带着他们去别的世界比如围观一下一人一下之类的,CP可能有也可能没有看会这成啥样吧,在番茄发表过,因为没签约,所以重复发表也无所谓吧...
她被人迷晕送到他的游轮,失去了最珍贵的初次,殊不知从此就惹上的一个比神魔还难缠的男人。他神秘尊贵高冷,是天之骄子,强势闯入她的生活。遇险被救再几番交集纠葛,她才知道这个男人冷酷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柔软的心。她的心也在逐步沦陷,在了解相处中隧生情愫。大总裁夜夜耕耘缠绵不休,对她宠爱有加,她以为幸福来临时,他却突然留下一封信后玩失踪,而她亦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做好了当单亲妈妈的准备,他却在她临盆之际出现,他是为了重拾旧好还是想夺走这个孩子?亦或是因为另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某天,他出现在她家门口,可爱小萌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