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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铁流三(第1页)

刀是好刀。刃长三尺,柄长四尺,纯以精铁锻打而成。清晨微弱的光线透过雾气、透过林间的枝叶洒落在刀身上,仿佛水波般的纹理便反射出濛濛的青色金属光芒。将之握在手中,沉重而冰凉的触感更令人油然而生无坚不摧的信心。

刀却不甚锋利。这把斩马大刀显然已经历过无数次惨烈的战斗,砍杀过太多的敌人,以至于刃锋有些钝了,仔细看还可以找到几处崩缺的微小豁口。厚重的血痂块块凝结在刀身上,许多都变成了黑色。但对这样一柄巨型的斩马大刀而言,这几乎无损于其杀伤力,反正仅凭超乎寻常的重量就足以斩破几重铁锴了。

这类特殊形制的大刀无疑是战阵之利器,通常都交由军中特选出的力大骁勇之士配备,组成陷阵冲锋的精锐部队。其长柄正堪双手握持,结阵而前,大刀斩杀之下人马尽皆披靡。然而此刻,段文鸯只用单手就轻巧地将之提起,仿佛提起一根灯草那般,丝毫都不费力。

他说话时,随意舞动大刀,有几次刀锋几乎擦着叱罗金的鼻尖掠过。这种倨傲的态度和可怕的膂力,使得叱罗金身边的扈从武士都隐约有些紧张,甚至有人不由自主地做出了防备的姿态。

永兴元年时,幽州刺史王浚征召胡晋突骑两万南下邺城,攻打成都王司马颖。段文鸯遂应募从征,时年不过十六岁罢了。当时成都王的势力正在极盛,被朝野推举为皇太弟、丞相,盘踞司州北部、冀州大部,遥控朝局,其麾下拥兵多达数十万,领兵大将如牵秀、王粹、石超、王斌等俱都威名赫赫,雄兵强镇,虎视中原,自以为如泰山之固。然而王浚以段文鸯这十六岁的少年为先锋出阵,沿途十荡十决,自蓟城一路杀到邺城。成都王的数十万大军宛如被暴风吹散的残雪般瞬间土崩瓦解!幽州军所过之处只留下尸横遍野,尸体几乎堆叠出了座座丘陵。而段文鸯的煞星之名,也传遍了北疆,被视为王彭祖麾下的第一流勇将。

若非与辽西公段务勿尘有旧,叱罗金仅以拓跋鲜卑附属部族族长的地位,实不堪与段文鸯平起平坐。但这痴肥的胖子张口闭口“小娃儿”,竟然能理直气壮地将段文鸯视作晚辈,胆子也着实大得骇人,难怪段文鸯有意无意地挥刀加以威吓了。

“贤侄……嘿嘿……贤侄!”叱罗金很快就改了对段文鸯称呼,言语更是客气恭敬了十倍:“我们叱罗部自然是段部的朋友,是最忠诚可靠的好朋友!”

段文鸯注视着他,笑了笑,露出满嘴的白牙,像是一头猛兽。

鲜卑族分布在自东至西绵延万里的北疆,通常来说,东部鲜卑与中原交流较多、汉化程度较深,不太将相对野蛮的中部鲜卑放在眼里。而所谓中部鲜卑即拓跋鲜卑联盟的族人们开化较晚、性格上也更粗猛些。纵使猗迤、猗卢等沙漠汗一系的单于逐步推行文教,宣扬汉化,却受到传统势力的阻挠,成效不甚显著。诸多酋长渠帅泰半都是勇敢却粗放无知的类型,所以才会在弹汗山祭天大典上莫名其妙地杀得血流成河吧。

但这其中也有异类,比如眼前这叱罗金便是个极其狡诈多智的人物。若果真以为他是贪图段部赠予的千匹骏马,未免太小看了此君。来此之前,段务勿尘特地叮嘱段文鸯,只需协同他战败代郡军即可,对他说的其它言语,一句也不用相信。

段文鸯正待说些什么,林外探马飞奔来报:“来了!来了!”

林地里瞬间陷入了寂静。

再过了片刻,两名晋人骑兵突然从雾中出现,沿着大路两侧快速地通过了。过了一阵,又是两名骑兵快速地掠过,其中一骑在林地边缘停留了片刻,没有发现什么异状,才继续向前。

“晋军大队就在后方。”叱罗金冷静地说道:“代郡军行军时惯于广布斥候骑兵,大家务必小心,千万不要被发现了。”

就在这个时候,苍茫月色渐退,雾气也随之缓缓消散,在道路的南方,一支连绵的骑兵队伍现出身影。

代郡军连夜起兵,急趋近百里赶往濡源,打头阵的自然是丁渺。这位武卫将军和麾下军主丁瑜、队主萧石、李焕等将校率领着两千骑兵走在前方。这支骑兵队伍是进入坝上草原后重新整编而成的,汇集了骑术精湛的胡晋各族将士,一律轻装,是以行军非常迅捷,将中军远远地甩在了后头。经过一夜的行军,将士们都很疲累了,但主将并未发出休息的号令,于是他们便继续前行。这支部队中的每一人都已经习惯了艰苦和危险的战斗生涯,连夜行军乃小事尔,整个行程中,绝不会有人出声抱怨或者叫苦叫累,而是保持着肃然的气氛。

坝上草原并非完全的平地,地形也有起伏,另外还有溪流、沼泽之类分布,而能够用于通行的道路被许多骑兵们踩踏过之后,变得越来越泥泞。稍一疏忽,队伍就会分散出去,难以收拢回来。为了在夜色和弥漫雾气中保持队列,每一队骑兵都高高地举起了他们的军旗,一面面绘画着猛兽或凶禽图案的旗幡随风飘荡着,仿佛活的一般。

丁渺一马当先,走在全军的最前方。沿途,他不断地派出游骑侦察,也不断有游骑从前路返回,将侦察到的道路情况和敌人动向通报给他,以便他随时调整行军的节奏。这次奇袭动用了巨大的力量,关系十分重大,身为全军先导,他不敢有半点疏忽。

丁渺在代郡军中的地位与他人不同。他是直属于平北大将军、并州刺史刘琨的高级将领,与陆遥乃是同僚的关系。严格来说,在东下邺城之前,他的官位、职务都还在陆遥之上。然而短短数月之内,陆遥从邺城到代郡,一路施展翻云覆雨的手段,如今竟已是实际执掌边疆要地的方镇大员,丁渺便不得不瞠乎其后了。

其实丁渺天生是没心没肺的快活性子,与陆遥的交往也很融洽,陆遥更从不曾将他当作下属看待,可原来的同僚忽然高升若此,几乎要成了自家上司,丁渺总难免感觉有些尴尬。

“等北疆事了,还是得回并州,杀匈奴人去!”丁渺对自己说。

他转念又想到,陆遥与自己一行人从邺城出发北上的时候,曾经会见过自己的叔父、冀州刺史丁绍。当时丁绍面临着石勒贼寇横扫冀州南部的危局,故恂恂以北疆安定重任托付。如今代郡倒确实牢牢掌握在手,堪为冀州北部的屏障,然而草原局势却莫名其妙地混乱到了这种地步,就如同随时会爆发的马蜂窝。仅仅一个代郡,还远不足以稳定北疆;如此混乱的草原,对越石公所在的晋阳来说,更是巨大的威胁。

所以代郡军此番北上,不仅是瓜分拓跋鲜卑属地的利益驱使,也是为代郡争取更多腾挪余地的必然选择。若是一切顺利,代郡的力量将会得到再次飞跃,而坝上草原也会成为代郡面对鲜卑人时的巨大相持空间。问题是,其它的鲜卑部族会坐视着这片膏腴之地落入朝廷掌控么?这次战争之后,还会有连绵不断的战事么?

北疆事了……这个目标,可真难达到啊。丁渺难得地皱起了眉头。

离开晋阳以后,总是面临着那么复杂环境,迫使这名一向以猛将形象示人的青年也必须动脑思考。此时此刻,他盘算着北疆局势,也盘算着自己的前途,想着想着,竟有些出神。

紧随在丁渺身边的队主拔列疾陆眷却从不想太多。虽然一夜跋涉,但这鲜卑少年依旧精神饱满,如同雏虎般压抑不住战斗的渴望。甚至胯下的战马都感受到他强烈的求战**,时不时地撒欢向前猛跑一阵,才在主人控御之下不情愿地放缓脚步。

作为陆遥入代郡后第一个表示投靠的鲜卑人,拔列疾陆眷给陆遥留下了颇为深刻的印象。而他通晓两族语言的特长更得到相当重视,比如丁渺就特意将他调入麾下,以有利于各级将校们与胡族部下的沟通。

过去的两个月,或许是拔列疾陆眷一生中最快乐的两个月了。曾经的少年马贼在代郡军中获得了从来想象不到的重视和承认,以至他常常在梦中欢畅地笑出声来。在梦里,他能够与自己逝去的母亲、那位被掳掠来的温婉汉家闺秀重逢;能够骄傲而得意地告诉她,孩儿现在不是贼寇啦,是朝廷的军官啦!

其实朝廷这个词汇,对拔列疾陆眷来说并无特殊的含义。这名鲜卑少年所掌握的词汇还不足以让他理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权威,但他切切实实地服膺于那位既凶残又慷慨的陆将军,并且完全信赖陆将军为所有人描绘出的美好前途。

拔列疾陆眷轻轻拍着战马的脖颈,稍许纵放缰绳,允许战马小跑向前。他知道自己身处的位置是在全军的最前方,于是下意识地模仿着几位高阶将领常见的姿态,挺起胸膛,用严肃眼神仔细凝视着身边的森林和湖泊。但早晨微凉的空气沁入他的喉咙,催出一个突如其来的喷嚏,打碎了他苦心营建的形象。

全军静默无声的时候,这个喷嚏声可显得不轻,在草原上传出了很远,拔列疾陆眷自己都吓了一跳。他摇晃着因为猛烈喷嚏而发晕的脑袋,下意识地回头去看丁渺,唯恐丁将军因此发怒。

但丁渺并没有责怪拔列疾陆眷。他突然抬起手,示意全军止步。

这个鲜卑少年只是打了个喷嚏而已,但丁渺突然生出强烈的不安来。自己带领的骑兵部队为了隐蔽起见,贴着濡水支流畔的一处林地行军。眼下正是凌晨时分,本该有各种徜徉于林地中的飞禽走兽出没、虎啸、狼嗥、犬吠、鹿鸣之声此起彼伏。再如何,拔列疾陆眷这个猛烈的喷嚏大响,也应该能引起林间宿鸟惊飞。

但实际上,这片林地里没有任何响动,显出一种不正常的安静。

丁渺举起的手臂丝毫不动,而双眼瞳孔猛然收缩。

下个瞬间,密林里暴雷也似的杀声轰然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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