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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一句话也不说,脱下黄袍,咬破手指,在衣襟上愤然写道:&ot;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致逆贼直逼京师,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ot;写完,就脱掉鞋子,把头发放下来,盖住脸,让王承恩看着他把脖子伸进绳子里,大明朝的末代帝王就此了结了自己的性命。直到最后,他都不相信自己会葬身于农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可谓死不瞑目。
崇祯皇帝自缢处北京城并没有因为崇祯皇帝之死而带来多少悲哀的气氛。京城百姓们居然张灯结彩,摆香设案,张贴&ot;大顺永昌皇帝万岁!万万岁!&ot;&ot;永昌元年,顺天王万万岁!&ot;等标语,热烈欢迎李自成的到来。李自成头戴毡帽,身穿青布衣,骑着黑马,在数百名骑兵的护卫下,威风凛凛,开进京城,经承天门进驻皇宫。李自成给明朝的历史画了一个句号!
一天后,他们找到了崇祯皇帝,并且看到了那道遗嘱,李自成并没有遵守遗嘱的内容。倘若百姓知道崇祯皇帝的遗嘱里除了自责还对他们的未来有所担心的话,不知该是什么心情。
李自成进入北京后,就开始命手下人抢夺财宝。他手下的刘宗敏给他的一份报告中说,明帝国已经没有多少财宝,财宝都分散在那些贵族和官员手里。
于是,他下令让那些贵族和官员交出财宝来。明帝国的贵族和官员都不是傻子,他们当初不愿把财产交给崇祯皇帝,为什么要交给你这个连来北京的目的都说不清的人呢?李自成有办法对付他们,严刑拷打,逼其交出财产。
胜利已经在眼前了,可李自成并没有一丝快感。在皇宫里四处晃荡的他忽然感觉到了寂寞,老天太照顾他了,胜利来得太突然了!他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就进入了帝国的心脏,形式上来讲,他推翻了一个朝代,他已经是新朝的皇帝了。
所以,他又做了一件愚蠢的事:军纪暂时稍息。
于是,北京城里到处是鬼哭狼嚎,男人被杀,女人被奸。北京城在崇祯皇帝手里还算是一片太平景象,可到了李自成这里就成了人间地狱。
崇祯皇帝大概想到了李自成是不可能按照自己的遗嘱所规定的善待百姓的,但他同时又想,这就是报应。他还依稀记得正月十五那天,百姓张灯结彩的模样。
崇祯的这道遗嘱,一方面是对自己对不起祖宗的江山而感到自责,另一方面又对身后百姓怜悯备至。
末代帝王都有一个共同点,在王朝倾覆前后,他们来不及对自己所做的一切进行忏悔。因为末代帝王大都不怎的,但崇祯却异于这些帝王。
崇祯接手的大明帝国是个彻底的烂摊子。当他接手后,明王朝不论是政治、经济,还是军事、文化诸多方面,都暴露出难以阻遏和克服的危机。政治上,万历中期以来日益加剧的党争,愈演愈烈。朝廷中的任何事件,都会成为党争的口实。同时,昏暗的政治又与凋敝的社会经济联系在一起。万历年间的三大征和万历本人的挥霍,让明王朝国库捉襟见肘。社会经济的崩溃,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广大百姓。在军事上:将多而贪而骄,士寡而弱而惰,防御能力几乎等于零。这只是崇祯面临统治集团内部的严重形势。还有国内此起彼伏的、日益壮大的农民起义,尤其是后金的兴起,不断南下入侵,直接威胁和影响着明王朝统治的安危。
内忧与外患并生,形势已十分险恶,崇祯一上台后该做出什么样的抉择呢?
他当然意识到有这么多问题,可是他的处理方法却让人很疑惑。他太着急了,急着处罚办事不力的大臣,大臣稍有不慎,脑袋就可能搬家。他急着解决后金问题,却又碍于情面,处理不好&ot;和&ot;与&ot;打&ot;的问题。他对农民起义的严重性并不重视,他杀了明朝最出色的干将,最终,他把自己扔进了孤家寡人的境地,留给敌人近乎命令又似乎恳求的遗嘱。
他当初在御案上写的&ot;满朝文武皆可杀&ot;几个字很直接,就像他想达到他的目的一样。他说对了,满朝文武是该杀,可是,是他自己让他们有了该杀的理由的。
因为他的性格、他的努力,大明帝国只在他手里十七年就灭亡了。大明帝国的灭亡并不怪他,因为这是一个必然。他的祖宗万历皇帝的所作所为就注定了这个必然,但帝国在他手里只存在了十七年,他绝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无数人的观点都强有力地证明一点:崇祯皇帝急躁、多疑的性格提前毁了明帝国。我倒觉得是他的思维害了明帝国。
他一根筋的思维方式是明帝国的不幸,也是他本人的不幸。另外,他根本就不懂得如何治理一个国家。就像一个厨子跑进了屠宰场,他想的是怎么样烧出最好吃的红烧肉来,可是,猪还没有杀掉呢!崇祯皇帝面对的就是一头猪,而想的却是怎样做出最好吃的红烧肉。
于是,他生火、烧水、磨刀、洗菜板子。他自己根本就没有注意到:猪还活着呢,他最可悲的地方就是他根本就不懂得杀猪。
大明帝国从朱元璋1368年建国开始到1644年李自成进北京结束,共经历了十六位皇帝,历时276年。如果我们对首尾两个皇帝的遗嘱进行比较,就会发现一些很有意思的事情。开国皇帝朱元璋的遗嘱中所确立的接班人建文帝违背了他的遗嘱,并且后来被人赶出了京城,不知所终。末代皇帝崇祯的遗嘱中让李自成不伤百姓,李自成也没有遵守,结果后来也被人赶出了京城,也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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