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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
“鉴于上次结果,这里的确不适合做法。”
“那去哪里?”
“东方,葵菱。”
“你的故国?”
“对……陪我去,你可愿?”
即墨将言聿拉进怀里,低下头吻了吻他的眉眼,问的极为不确定,葵菱远在天边,而这云央幽幽大陆,才是生他养他的地方,让一个人就此远离生存了一千年的故乡,换做是谁,都会有所不舍的吧。
言聿一笑:“诗诗,你去哪,我永远跟到哪!”话毕勾住即墨的颈项,对这那张红唇不客气地咬了上去。
你去哪,我永远跟到哪,对即墨来说,这是他听过的最美的情话。
即墨按下心头悸动,用心地吻着怀里的人,直到言聿没了力气,两人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如果了结了那桩事,接下来我们去哪?”
“浪迹天涯,哪里都好。”
“……诗诗,我想去大草原。”言聿咧嘴,望着即墨的眼中憧憬满满。
“去那里做什么?”
“想体验一把信马由缰的感觉,那该是多么悠闲洒然啊……”
“好,我陪你。”
“诗诗,我爱死你了!”
不日后,即墨和言聿如约北上去大草原,选好地方时正是日暮西山,草原一望无际,泛着夕阳镀上的金光,成群结队的马儿游荡在燕支山下,不时嘶鸣,似乎找不到归家的路。
即墨率先上前去,与其中一匹骏马亲切示好,待差不多了,一个翻身跃上马背,拉了拉缰绳,确定满意后,朝下首呆呆立定的言聿伸出了手。
彼时夕阳无限好,如斯美人美景,落在言聿的眼中,如梦似幻的何其不真切。
那个俊逸如画的人,此时正坐在马背上,唇角微扬,玄衣随风飘拂时他朝他伸出一只手,目光盈盈地等待着他的回应,等待着他接受他的邀请。
而他也沉浸在这样美好的意境里,不由自主地抬手,不由自主地将自己交给他,任由他利落地把自己提起坐在他的怀里,然后和他同握着缰绳,踏着金黄余晖,迎着缕缕清风,在无垠绿色中一道悠悠远去。
微风轻轻,拂起两人纠缠的长发,拂起两人交叠的衣袂,徐徐不歇。
即墨一手揽住言聿细瘦的腰身,享受着此刻的美好,浑然不知袖中宣纸已然掉落,随风飘落在空中,飞扬旋转,良久后,飘落在一条小溪边的石头上,上书:
阳春一步暖三月,
夜半十里灼桃华。
笑看红尘成紫色,
五湖四海共为家。
——《天涯诺》
走着自己的人生,品着别人的故事,写着天涯的传奇。
现在的日子,是最美好的日子。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短文到这里就完结了,真的比较短,因为我是在校学生,时间比较紧,好多地方都是粗粗地写,省略了诸多情节,比如林中花中许清商的结局,琉璃月中璃月暮染的后续,还有最后夜未央中本来还有一条雄蛇掺和的而且还删掉了一个故事叫江南冬,实在没多少时间所以写出来的情节偏于简单,虽然写的过程中字斟句酌了好久,事后回味依然觉得不足之处满满,毕竟是第一部作品,权当练笔了。
一路写下来感慨颇多,之前就知道晋江不好混,新人几乎浮不出水面,所以更了十几万字后收藏评论依然惨淡我都坦然了,这次过星期回来看到亲们的评论真的是很激动啊,瞬间感觉动力又来了,虽然评论只有几个人,但是我真的很感谢你们,写文是我的爱好和梦想,文章写出来就是让人看的,你们的支持是予我最大的奖励!
初二的时候刚接触小说,才接触就开始写,大多写点小段子,也是那个时候入的古风圈,初三忙于学业就看的写的少了,高中比初三更忙,高二暑假看了一部电视剧浪花一朵朵,当时有点喜欢那个主角熊梓淇,于是就去搜他演过什么剧,其中有个刺客列传,相信很多人都看过,当时不知道是腐剧,看了之后就华丽地掉坑了从此文风大改,然后的半年里就开始存文。
这篇文由小故事组成,双男主串起,算是对我没入腐圈时想写的故事的一个小结,通过这篇文收束之前的灵感,权当善始善终。以后再写的话大概不会用这种一个一个故事的行文风格,以后写正剧,也肯定会比这篇长,只是接下来的一年里不会发新文了,这一年太重要,我得一头扎进题海里淹死
平时有个小灵感什么的就顺手记下来,写出来的文也都是经过十多次精修才放上去的,因为我觉得用心写的文章才会有读者喜欢,所以就尽量不写废话,我觉得写作是一个很享受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自我提高的过程,因为觉得自己道行太浅,所以遣词造句方面都很小心,生怕一不小心用错哪个词后闹笑话,在写作的过程里大词典几乎没离手过即使如此,现在我依然发现有用错的词,望看到的亲们多多包涵啦
总之,感谢看这本书的所有人,小女子这厢有礼了
爱你们,全心全意,至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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