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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章 进入血都(第1页)

“彪儿,怎么了?这里就是大名鼎鼎的血都,如假包换啊,以后,这里将是我们的乐园。”

陈克勇见自己的儿子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连忙问道,陈彪可是他的心肝宝贝,他这个人是容不得自己的儿子受到半点委屈的,这一次陈彪被警方关押了十来天,他都觉得陈彪受苦了,自己对不起陈彪。

“父亲,这个地方这么破败,看样子连人类都没有,这还是什么乐园,我们要是和那帮吸血鬼生活在一起,只怕以后我们都会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了,这可不是我想象的生活。”

陈彪不快地道,在飞机上的时候他甚至在憧憬到了血都之后自己将建立势力范围,从此过上了灯红酒绿的生活,现在他才知道自己嘀咕了血都这个名号,以前他觉得血都顶多百分之十是血族,百分之九十还是人类,但是现在看来,却完全不是的,甚至他都怀疑在血都之内到底还有没有人类。

“儿子,你这样想就不对了,血都的确人口很少,除了霍华德镇之外,都是吸血鬼,因此血都看起来很荒凉,但实际上血都是个很繁华的城市,因为他是一个地下城,那些低级的血族住在这些破败的建筑物里面,但那些高级别的血族,就住在繁华的地下城,在地下城里面,什么都有,比其他人类聚居的大城市还要繁华,血都之所以成为血都,那就是因为有繁华的地下城,地下城错综复杂,就算是军队来了,也无法围剿,因为军队不熟悉地下城的地形,无法大量进入地下城,如果进去几十几百人,那就成了那些血族口中的美食,只要我们在这里站稳脚跟,甚至占据了地下城,那我们就是血都新的主人。”

陈克勇对陈彪道:“其实血族不变身的时候,看起来和人类一样,其中更是有一些美少女。”

“我对血族的女人可没有什么兴趣,我一想到和她们亲热的时候她们嘴里随时会长出尖尖的獠牙来,我心里就不舒服。”

陈彪道,虽然他的父亲开道了他,但是他对血都的坏境还是感到不满意。

“少爷,我刚才拿手机看了一下新闻,金三角联合警察局认为薛一刀等几十人是我们所杀,现在你和老爷已经成为全球通缉犯了,现在我们暂时去不了别的地方,只能在血都暂时藏身了。”

陈文年道:“不过我们都能易容,到时候在这里站稳了脚跟,我们要去血都之外的别的城市潇洒,那不是简单的事情吗?请少爷给我半个月的时间,我一定能做到这一点。”

“老年,你说的是真的?”陈彪看着陈文年,将信将疑地道。

“当然是真的,血族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肯定积累了不少好东西,但是最为强大的血族,也就是练气初期左右的修为而已,完全不是老爷的对手,我们一旦进入地下城,机会就来了,一旦我们成为血都的新主人,血族积累的几千年的这些资源就都是我们陈家的了,依靠这些资源,我们的修为肯定会一日千里,到时候我们就能杀回华夏,只要我们的实力足够强大,到时候华夏警方就会取消对我们的通缉令,并且要帮我们对付王恒和温家,我活了八十多年了,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实力就是一切,到时候华夏警方不得不听我们的,因为我们一旦发怒,那就是血流成河,他们承担不起这样的后果,只能和我们妥协,到时候全世界任我们横行,你还怕没有潇洒日子过?”

陈文年开导陈彪道,他也知道陈彪是个公子哥,要是不能安心留在这里,只怕会闹出什么事情来,只怕对他们将来的计划不利。

“这么一说,我们过苦日子也就是半个月的事情?”陈彪的心情这才稍微好了一点,他想了想问陈文年道。

“少爷,最多半个月,我们就在这里做主人了,我们的美好生活在开始了,因为在这个地方,是实力为尊的,不像是在华夏那般估计。”陈文年道。

“那就好。”陈彪这才微微松了一口气,然后问道:“血族的人呢?不是联系好了吗?怎么没有来迎接我们?”

“儿子,我们刚到这里,还是要低调啊,血族是不知道我们的强大实力才让我们进入血都的,如果他们知道我们之中有五个修士,他们肯定会起防范之意,我当时和跟我联系的那个血族的长老说我们是六个高级武者而已,这血族长老觉得六个高级武者他们还是可以控制的,因此在我给了他一大笔钱之后,他才答应让我们在血都落脚。”

陈克勇道:“等下血族的人来了,无论他们怎么看轻我们,你都不要表露出自己的情绪,我们先在血都落脚,等为父也让你突破到修真高手的级别,我们就会想办法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势力,成为这里的主人。”

“父亲,我记住了。”陈彪道:“为了报仇,我必须要强大。”

“那我就放心了。”陈克勇说了一句,然后对陈文年道:“给那个血族公爵打电话吧,让他先给我们安排一处住所。”

“好。”

陈文年点了点头,就开始打电话。

没多久,两辆吉普车呼啸而来,很快,这两辆吉普车在陈克勇等人面前停了下来,走下两个三十开外的男子来。

此时是下午三点左右,深秋的阳光很好,照亮整个世界,在别的城市,肯定有不少人在外面享受着秋日的阳光。

但是这两个从吉普车上下来的男子却是罕见地一人撑着一把大黑伞。

他们穿得西装革履,头发上抹着发胶,一个是长发,一个是寸头,看起来很帅很酷,但是他们的脸色苍白,一点血色都没有。

这两个人,就是血族,长发的为托马斯,寸头的为布朗,这两个人的实力都是公爵,属于血族里面的精英,在血族里面已经有一定的地位了。

“托马斯公爵,布朗公爵,你们真是太守时了,这么快就赶了过来。”陈文年立马笑着用英语对那两个男子道,并且走了过去和这两个男子握手。

他的英语非常的地道,很显然,他经常和国外的人士打交道。

一般的血族,或者说一般的吸血鬼是不能在大白天出来的,尤其是在有阳光或者是强烈的光线下的时候,因为吸血鬼是怕光的,他们习惯或者说是适合呆在阴暗的世界里面,因此很多吸血鬼都是晚上出来吸血,尤其是有月色的晚上,他们的实力倍增。

但是吸血鬼也是分等级的,他们之间可以进化,一旦进化成为公爵,那就基本不惧怕阳光了,可以在白天出来行走了,当然,他们对阳光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不适的,因此这两个血族男人在秋日的阳光行走的时候,为了避免这种不适感,还是打伞了。

血族的等级是很严密的,从上至下分为尊主,长老,亲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骑士九级。

骑士是最低级的,是刚成为吸血鬼的,往往受高级吸血鬼的奴役,实力和武徒差不多,没多少的战斗力,只是在速度方便和凶狠方面比普通人强悍一些。

到了子爵,才算是在血族之中站稳了脚跟,实力等同于华夏的初级武者,伯爵则属于精英了,在夜晚,伯爵已经能发挥出强大的战斗力,实力相当于终极武者,到了侯爵,就不是很惧怕阳光了,白天已经能出动,实力等同于高级武者,只是白天的实力没有晚上强大而已。

亲王相当于武学名家的实力,长老相当于武学宗师的实力,至于尊主,那就拥有东方修士的实力了,不过吸血鬼依靠吸食人血和吸收月光中的精华,只有简单的修炼法门,没什么强大的武技,就算是尊者,也就是练气初期的实力而已。

陈克勇和陈文年调查清楚了这些,认为他们只要在血都站稳脚跟,一旦找到血族那些大人物居住的大本营地下城,到时候干掉血族的尊主,那也不是什么难事。

“陈先生,在华夏你也是隐藏很深的人物,这一次怎么舍得放弃你的乐土,来投奔我们血族?”

托马斯公爵对陈文年道,言语之中多少带些揶揄,要知道这里是血都,是吸血鬼的老巢,什么事情都是他们说了算,陈家要想在这里落脚,他们觉得陈家的人就必须听话。

陈家和血族在国外有些生意上的合作,当然都是些见不得光的事情,不过这些事情都是陈文年办的,陈克勇和陈彪等人都没出面,加上陈文年年纪大,血族的人以为陈家这一行六人是以陈文年为中心的,他们哪里知道,陈文年只是陈克勇的一个老仆而已。

“哎,不瞒两位公爵,我陈家在华夏那边出了一点事情,因此拖家带口投靠你们来了,要是有机会,还请两位公爵介绍介绍血族里的亲王和长老给我认识啊。”

陈文年道,这个老狐狸到了此时都没说出陈克勇是他的主子,因为他们不想展露真正的实力。“陈先生,以你的实力,要见我们的亲王都难,见长老就更加没有什么希望,不过我知道你在全世界都有生意,如果你能拿出足够的诚意,我和布朗或许可以帮帮忙。”长发的托马斯公爵道,这家伙明显是想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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