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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天,到端州送信的人回来了,元家老夫人请元卿凌过去一趟。说明白这个情况。
老夫人道:“你舅老爷去打听过,那少年早就搬走了。至于叫什么名字,大家也没记住。到他曾经住的地方打听过,可原先和他住在附近的人也都搬走了,毕竟都过去了十一年人事几番啊。几乎没能打听到。不过。那少年的母亲倒是有人知道。因为少年的娘亲是帮人缝补衣裳帮衬生活的,花了点银子还是打听得到。”
“那少年母亲叫什么名字?”元卿凌忙问道。
老夫人道:“叫什么名字不知道,但是因为她衣裳总是绣着一块红叶。因此大家都叫她红叶娘子,他们是从外地搬来的。至于祖籍哪里,也没人知道。你就舅老爷说当年咱们祖孙回京之后没多久。那红叶娘子就得病死了,那少年也到外地讨生活去了。”
元卿凌白着脸。竟然真是红叶公子?
她脑子里浑没半点记忆,大概连原主都不记得了他。他却记住了这么久么?
他眼底表现出来的情感,很让人震惊。但是其实也不合逻辑,因为作为原主的救命恩人,他本不该有什么感情,要有也是原主元卿凌有。
但是原主元卿凌那会儿才七八岁吧,也不懂什么儿女私情,且原主元卿凌之前一直喜欢的人就是老五,说是从十三岁开始就喜欢老五了,在她的心里,大概是从没有过这个所谓救命恩人的位置。
但凡有丁点的位置,也不至于记忆全无。
元卿凌觉得脑袋乱糟糟的,闭上眼睛,便仿佛看到淙淙流水,祖母说他救的就是落水的元卿凌,莫非,这流水就是记忆的一部分?
“当年幸亏得是他救了你啊,否则,你就要葬身在河里了,老身也十分感激他,若能再见,定要当面致谢的。”老夫人不知道情由,只眼底濡湿道。
元卿凌心底悄然叹气,这红叶摇身一变,就变成了她与奶奶的救命恩人了,真是滑稽得很。
而且,听红叶那天说的话,早在第一次来北唐的时候就认出她来了,可那时候他没有过来以救命恩人自居,现在却巴巴地登门来告知,若说毫无目的,谁信呢?
她离开静候府,刚好冷家那边来了人,说四爷请她去一趟。
“什么事啊?”元卿凌问道。
来报信的是四爷身边的近身忽忽,忽忽道:“那红叶公子到府中去找四爷,四爷不想敷衍,又不想得罪他,所以请您过去解决。”
元卿凌诧异,“他去找四爷做什么?”
“喝茶聊天。”忽忽道。
“四爷既然不愿意招待他,为何不往外撵人?”
“他给四爷送了一头黑白相间的狼。”
“……”元卿凌无语,四爷这是要狼不要人呗。
自己拿了人家的好处,自然不好撕破脸。
元卿凌知道师父的脾气,只得去一趟。
四爷在院子里摆下了茶桌,与红叶公子坐在一起,但是四爷却不看他,只看着满院子里跑着的那一头欢快的黑白相间的狼发出大姨夫般的笑。
元卿凌定睛一瞧,不禁怔愣,这哪里是狼啊?这分明是一条……傻到极致的哈士奇啊。
那哈士奇一直在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圈,转得飞快,倒是发出几声类似狼叫的声音,可谁都知道,哈士奇就是这样叫的啊。
哈士奇,西伯利亚雪橇犬,在她元卿凌所认知的历史,古代并没有,他到底是从哪里找来的?
四爷这辈子都痴迷狼,得不到雪狼,有这么一条看着外表出众眼珠发蓝的“狼”也真是高兴坏了,红叶真懂得投其所好。
四爷眼角余光一扫,看到元卿凌便马上站起来,“你来得正好,为师有事,你替为师招待客人。”
说罢,一手拿起桌面上的肉就往拱门走去,二哈贪吃,立刻一溜烟追着去,四爷高兴坏了,一路蹦跶,说果然与这狼有缘分。
元卿凌无奈地收回视线,看向坐在茶桌旁边的红叶公子。
他依旧是一身红色的锦缎衣裳,只不过之前都是素净的,今日穿的却绣了云纹图案,对襟滚了银边,潇洒俊逸之中,又添了几分轻快。
他今日也束冠,簪了一根如意头碧玉簪子,琥珀色的眸子盈着温柔的笑意,便是和四爷相比,也逊色不了多少。
尤其那眸光痴痴,活像一个妖孽。
“你来了!”他说,轻轻地收回了袖子,做出了邀请的手势,“坐,陪我喝喝茶。”
元卿凌想着与他说清楚也好,遂深呼吸一口气,便走过去坐在了方才四爷的位置上。
殊不知她刚坐下,还没开口呢,红叶公子便已经说了,“那日在府中和太子妃说的事,只是在下的荒唐语,回去之后想了想,觉得太过失态,一直想找机会跟太子妃道歉,请太子妃别放在心上,就当我不曾说过,前尘往事,既已经过去,不必铭记。”
元卿凌特别不喜欢这种感觉,她本想着重拳出击,结果却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不,不,她甚至都没能出拳成功,就被人取消了资格。
她只能这么懵懵地看着他,看着他眼底逐渐升起的幽蓝色的光芒和唇角边上微微勾起的略带清凉的浅笑。
如此丰神俊逸的一个美男子,眉宇间结着哀愁,是最容易让人心软的,元卿凌甚至没能说一句稍稍重些的话,只能讪讪地回了一句,“呃……好,那就都忘了吧。”
他的眼睛一直都在元卿凌的脸上,元卿凌今日穿了一件月色挑丝窄腰长裙,挽着凌云髻,插着一支比较俏皮的响铃簪,她皮肤很白皙通透,细润得似乎能掐出水儿来,眸子低垂,眼睛里写满了无奈,黑长微翘的睫毛在眼底下投出一排疏淡阴影,也仿佛是凝了一抹轻愁。
“你……”元卿凌感受到他视线的灼热,这种毫无理由的灼热痴迷,总让人心里不舒服,“你来找四爷有事吗?”
“没事,”他收回视线,看着远处的假山,“只是在京中没有朋友,有些孤独,想找个人说说话,知道四爷喜欢狼,刚好寻得一头,便做个顺水人情,结交个朋友。”
“那不是狼,那是雪橇犬!”元卿凌淡淡地道。
“是么?”红叶公子十分讶异,“我说那尾巴怎么是翘起来的呢,原来竟是犬啊!”
“公子不知?”元卿凌抬眸看他,他脸上一片怔然,仿佛是真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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