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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超级宠物(第1页)

对于斗圣以后的境界的具体情况,林锋并不是很清楚。仅知道斗圣之间的境界区别,与斗圣以下的境界区别完全不一样,等级与等级之间的差距,变得非常之大,而斗圣晋阶为斗神,斗神晋阶为真神,差距就更大得离谱了。但详细情形如何,就不敢肯定了。

“那个傅亭柳的精神力量才被我吸了不到五成,就能让我以力证圣,强行突破斗圣境界,显然,那个傅亭柳比一般的斗圣要强大得多了。”

林锋可以感应得到,自己的识海里,还藏着大量的精神力量,自己现在运用到的,不足十分之一,甚至可能还不足百分之。如果全部爆发出来,那精神力量的强度绝非一般斗圣可比拟。

略一沉吟,林锋将心思收回来:“当务之急并不是先试验我的实力如何,而是先想办法闯入第二层,找到离开这个地方回去的办法。这个世界的神兵利器和圣域魔兽多得是,以后再回来一一炼化。或是看看能不能带着部份离开。

“这里的东西虽然非常好,但别人利用不了,不需要在这里浪费时间。而外面的恶魔尸体却可召唤愿望之门,而且大多数武者都在抢夺,是稀有资源……两相比较,孰轻孰重,可想而知……”

林锋心中虽对这里的庞大圣域魔兽尸体级神兵利器感到心动,但还是能忍得住贪婪,决定先离开这里再说。

至于这里最最珍贵的,比恶魔尸体和低级愿望之门都要珍贵的神格碎片,林锋现在可不认为自己就有能力收取。这个世界强者这么多,在这里呆了数千年,都没能得到神格碎片,他林锋何德何能,敢说得到那神格碎片?除非他有本事降伏阴阳造化炉当中的那支神剑,那才有可能。

想着,身形一晃,回到阴阳造化炉旁边,便要将炉收起来。

“等等。”那黄金史莱姆史克莱喊道:“锋锋,精血,精血,我要你的精血。”

林锋无语。

“你现在还打算要我的精血?”

“当然。”

“可是,我晋阶斗圣了,似乎不大需要你的帮助了啊。你拿什么来换取我的精血呢?”

“啊,你,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啊……”

那黄金史莱姆一阵气结,很是气愤地挥舞着拳头,然后,道:“你说你晋阶斗圣了?斗圣又怎么样?斗圣也打伤不了我。而且,如果得到你的精血,我会更强大更强大,更强大的斗圣也伤不了我哦。”

“哦,这样啊……”林锋想了想,道:“那么,做个交易吧。我雇佣你,你这段时间跟在我身边,在需要的时侯保护我的身体,好让我能全心全意跟敌人战斗,这样,我就会把我的精血给你……不过,是一滴一滴地给,不会一下子给完,怎么样?”

那黄金史莱姆眨眨它的那双大眼睛,问:“你是要把我当冒险者和佣兵雇佣啊……”

林锋道:“差不多是这样,不过,我们是合作关系。你付出你的劳动,我支付我的精血,以此作为代价,等价交换,怎么样?”

那黄金史莱姆想了想,便蹦了蹦:“嗯,好,我保护你,你给我精血。不过,你现在要先给我一滴,这个是定金。”

林锋暗暗好笑:“这个黄金史莱姆还懂得要定金?”

想了想,就问:“我现在晋阶斗圣,体质改变,一滴精血足够你晋阶了吧?而且,说不定更强大。所以,我就先给你十分之一滴吧……”

“什么?这不可能我最少要三滴才能晋阶。”

“你骗人,我晋阶斗圣,比原来强了十倍不止。原来你要我十滴精血,现在一滴精血,足够了,肯定足够了。”

“没够没够,你虽然晋阶了斗圣,但我需要的那些东西,并没有多少改变啊。”那黄金史莱姆急了,蹦蹦跳跳地道:“你们人类晋阶,跟我不一样,我要的东西跟你们的不同啊。”

林锋听着,就道:“这样啊,这么说,我要给你最少三滴精血你才能进化……”

“嗯,还要去吸收大量的天地之力和别的生物的生命力量才可以……”

“那既然你要三滴才能进化,那我现在给你一滴和给十分之一滴精血,还不是一样,你不一样都不能进化?”

那黄金史莱姆愤怒了:“一滴精血,足够我先强化一些了。就像……就像有冒险者想买一把剑,做任务得到十个金币可以买一把剑,那拿一个金币的定钱跟拿一个银币的定金,一样吗?”

林锋呆了呆:“你最后这句话,说得倒是清楚,比你之前表现要聪明得多了。”

“你什么意思?你这个坏蛋,你是说我原来不聪明了?”

黄金史莱姆显得很愤怒,它最讨厌别人对它说什么傻蛋傻瓜直线条死脑筋之类的话了。因为,它本来就是这样的生物,怕人揭短。

林锋听着,笑道:“我的意思是说,你本来就很聪明,你现在变得更聪明了……嗯,肯定是因为跟我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得到我的气息的滋润,所以连脑袋都变得更灵光了。”

“你……”黄金史莱姆傻眼了:“你比我想象的还要臭屁。”

林锋无语。

那黄金史莱姆眼睛转了转,心想:“不过,这家伙身上的气息还真的对我有用,他修炼的时侯散发出来的气息,是让我变强了一点呢。”

但是,它却没说,只问道:“那现在,你可以给我一滴精血了吧?”

林锋点点头:“好吧,我相信你。但是,希望你也要信守承诺。”

“放心,最有信誉的史莱克,那就是我的称号,你难道没听说过吗?”

林锋嘀咕道:“还真没听说过。”

说着,右手一指,一缕血丝被真气从自己的手指头处逼出来,并不断散发着浓浓的紫色气息和淡金色气息。

那血丝凝成一滴血珠,迅速旋转,渐渐地,绽放出了深紫淡金色泽的光芒。

“金色……不朽之光?”那黄金史莱姆吃了一惊。

“什么不朽之光?”林锋耳尖,就问道。

黄金史莱姆看了林锋一眼,道:“金色为不朽的颜色,拥有了金色的灵魂和血液,就拥有了迈向不朽的资格,可以接近长生不死了。而且紫金比一般的金色更高贵,一般的金色纯粹,只能自身不朽,而紫金中蕴含着杂质而不朽,所以拥有紫金之色的强者可以带着别人一起不朽,一起长生不死。”

林锋皱眉:“什么乱七八糟的理论?那你们黄金史莱姆一族,那只黄金骷髅,还有其它天生金黄色身体的种族,岂不是天生拥有接近长生不死的特性?而且,其它斗圣,鲜血不也都是带着淡金色泽吗?”

“那不同。”黄金史莱姆摆摆手,想了想,道:“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

林锋笑道:“你耍心眼了吧?是不是担心把我的血说得太好,担心我不肯把精血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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