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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身高一米九,**上身,身上布满伤疤的彪形大汉站在酒店的门口,那人手中牵着一只小牛犊子大小的狗,看品种应该是大名鼎鼎的美国斗牛梗。
美国斗牛梗号称世界第一斗犬,性情凶猛如虎,咬合力惊人,在浩劫之前,斗牛梗的肩高一般也就半米,体重只有成年男子的一半,但是却可以咬死比自己大出一倍的高加索犬,若是同体重较量,美国斗牛梗轻松横扫一切犬种。
也许有人会提到藏獒什么的,其实大名鼎鼎的藏獒并不是斗犬,应该算是宠物犬,说藏獒厉害,很多时候是藏獒商人炒作起来的,真正打起来,藏獒也就是凭借庞大的体型欺负欺负黑背,狼青这类靠嗅觉吃饭的军用犬,说藏獒能打得过狮子老虎实在是让人瀑布汗,至于说偶尔有一次藏獒扑向狮笼的视频,大概是因为它不认得狮子。
如果真的是斗犬比拼,没有拉藏獒上场的,不是因为藏獒名贵,事实上斗犬赛动辄牵扯到上百万美金的赌资,绝不会为买狗的钱心疼,实在是因为藏獒打不过别的狗,作为笼养宠物的它没有那经过血腥厮杀积累下来的杀性。
而眼前这只斗牛梗,肩高一米有余,体长一米半,体重绝对在100公斤以上,浑身皮毛油光发亮,嘴上还流着尺长的涎水,看它那粗壮的四肢和锐利的爪子,毫不怀疑它能在几分钟内把一个成年人撕成碎片。
走近之后,周健甚至能在这头斗犬的身上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那是多年拼杀积累下来的。这样一只美国斗牛梗绝对是浩劫后的变异品种,它斗老虎狮子也许不行,但是碰上豹子绝对能横扫,在丛林猎人界,这种狗有塞柏拉斯犬的美誉,意思为地狱之犬。
在巴西和非洲丛林,很多丛林猎人会驯养一些变异斗犬,斗犬的主要作用不是捕杀怪物,其实不管斗犬再怎么变异,它们的牙齿都快不过冲锋枪的子弹。
斗犬的主要作用是用来侦查,凭借着犬类灵敏的嗅觉,斗犬能够提前发现潜在的攻击者,并冲出去把它的脖子咬断。
退一步说,即便真的遇到偷袭了,那么有一只猛如豹子的斗犬在身边,反败为胜的可能性也要大的多。
斗牛梗算是变异斗犬中的佼佼者,不过这种动物比起变异森蚺什么的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酒店大厅的接待小姐看到这只斗犬脸色都青了,而那些卖身的小姐们则呼啦一下跑得干干净净,唯恐被这男的逮住,搞不好会被逼着上演一场人犬大战的好戏了。
前台小姐用葡萄牙语战战兢兢的说道:“先生,我们酒店不能带宠物进入的……”她说出宠物这两个字的时候都慎得慌,这哪里是宠物啊,一口就能把人的脖子咬断。
那男子眉头一皱,冷冷的吐出两个字,“想死?”
前台小姐吓了一跳,再也不敢说一句话,在这里的丛林猎人都是些亡命之徒,一言不合出手杀人都是常有的事儿,或者他一松手里的链子,那只斗犬扑上来,那么她绝对活不过五秒钟。
不过,在大酒店里,丛林猎人一般不敢造次,因为诺里斯城的酒店基本都有背景,饶是如此,前台小姐也是吓得够呛。
巴西警察在诺里斯城根本就是个摆设,他们遇到丛林猎人杀人巴不得躲远点,不是他们不想管,而是根本管不了。
自从上世纪的浩劫以来,巴西迟迟未能统一,政府武装和反政府武装打的不亦乐乎,没有一个强力的政府,警察都抱着混日子的心理,能混一天是一天,真的要是跟丛林猎人们硬碰硬,那纯粹找死,且不说身手不如这帮家伙,就是武器也不如,巴西警察的配置的武装已经很不错了,人手一把巴西自产冲锋手枪,部分警察还配备了mp5微型冲锋枪。
可是呢,这帮丛林猎人们经常背着minigun迷你加特林甚至火箭炮,腰间挂两个手雷的就像是老农民下地干活时兜里揣两个熟鸡蛋一样普遍。
跟他们打,不找死么。
那男子牵着手中的斗牛梗走入大厅,之后坐在了厅内的沙发上,将沾满丛林中泥泞的军靴脱了下来,然后他把靴子一翻,居然从里面倒出一鞋水来,里面甚至还有一条十厘米长的活蹦乱跳的蚂蟥。
接着男子抬起脚,一脚把蚂蟥踩死,一股血箭随之射在了茶几的玻璃上。
前台小姐嘴角不自然的抽动了两下,周健也感到这是个危险人物,匆匆拿了房卡上楼,入住手续还没办好,他只是上去看房间的,呆在大厅中让他没有任何安全感。
进入房间之后,周健锁上门挂上请勿打搅的牌子,切换了鬼杀者分身回来办入住手续。
本尊的弱点太明显了,在那条斗犬面前脆弱的跟纸一样,想到这里周健有些苦恼,用什么办法才能克服这个弱点呢?修炼古武么?似乎太漫长了呀。
周健摇摇头否定一个又一个不太可能的变强方案,慢慢的向男子走去。
前台小姐看傻了,这个少年要干什么?
正在整理靴子的凶煞男子皱了皱眉,右手不经意按在了腰间,显然随时准备拔枪,这种常年行走在生死线上狠人都有点神经过敏。
他身边蹲着的斗牛梗也站了起来,背脊微微弓着,对着周健发出恐吓的呜呜声,只要主人一声令下,它就会冲出去咬断敌人的喉咙。
周健走到大汉身前三米处停下,轻咳了一声,他用英语说道:“打扰一下,有个生意,肯接么?”
在浩劫之前,巴西的官方语言为葡萄牙语,浩劫之后由于巴西人口大量死亡,同时外来人口急剧增多,英语逐渐取代葡萄牙语成了主流语言。
本来男子被周健打扰心里很不爽,但是听到有生意眉头舒展了开来,“什么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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